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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迁安一市民别停他人车辆并殴打车主,被抓!

原创 · 编辑: 2021-08-23 09:06:01

阅读:29151

开车上路,最讲究心平气和、安全第一,可在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不讲武德”之人,因为一点小事就做出令人咋舌的疯狂举动——恶意别车。近日,小编在相关渠道获悉,迁安一市民不仅将他人车辆别停在路边,下车之后竟然还对车主大打出手,行为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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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小编了解,6月8日17时,迁安市民孟某某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偶遇市民李某某,双方在道路上驾车行驶未互相礼让,孟某某一时气不过,便在九江加油站东侧将李某某的车辆别停,后孟某某殴打了车主李某某。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有上述情节之一,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依据以上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决定对孟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别车一时爽,到头悔断肠

逞一时之快,结局并不痛快

开斗气车真是相当危险

看“相爱相杀式”

↓↓↓

还有“自残式”

↓↓↓

更有甚者“害人害己式”

↓↓↓

 
恶意别车的行为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别车之后还殴打他人,更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在此,小编要提醒广大市民,路上行驶时如遇被人恶意别车,可及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并将行车记录仪的记录提交。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遵循的守则。各位车主请牢记不要开“斗气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控制情绪,拒绝“路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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