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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一男子酒后网上泄愤 辱骂民警被拘留

原创 · 编辑:迁安市公安局 2019-05-28 14:36:37

阅读:12627

        2019年5月26日晚,迁安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管理大队值班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网名为“空调安装维修****”的网民,针对某自媒体平台上刊发的一篇宣传基层民警工作的报道,发表了带有侮辱、诋毁性的评论留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5月27日一大早,值班民警就向主管领导汇报了情况。该大队果断立案调查,组织办案民警赶赴某自媒体平台调查取证,并于当天中午将网名为“空调安装维修****”的宁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询问。

        经调查,宁某(男,31岁,迁安人),5月26日晚,醉酒后情绪不佳,看到网上的宣传报道后,失去正常理智,为泄私愤,随口发表了侮辱、诋毁公安机关的不良言论,宁某承认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对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悔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宁某因寻衅滋事被迁安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文明上网,理性留言,切不可把网络空间视为法外之地,发泄私愤,发表违法言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自2019年2月1日起,公安部制订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正式施行。《规定》将全力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规定》明确,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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