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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村民被罚 这样的事儿千万不要再干了!

原创 · 编辑:李贺娟 2019-03-17 10:44:10

阅读:12480

3月13日,迁安信息港发布文章《建昌营四名村民非法焚烧秸秆 被处罚》,讲述建昌营四名村民非法焚烧秸秆一事。近日,又一类似案件被公布。

据河北政务服务网显示,2019年3月10日上午9时许,黄某某在迁安市夏官营镇棒磨山家属院南侧自家地里,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后被夏官营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黄某某被处以400元罚款。

“在自己家的地里焚烧秸秆也违法吗?”在自家地里焚烧自家秸秆被处罚,个别市民表示不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露天焚烧秸秆被处罚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在此还望市民朋友们不要再心存侥幸,妥善处理秸秆。保护环境,你我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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