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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19年元旦开始,迁安城区自来水价格上涨!

原创 · 编辑: 2018-12-31 17:26:31

阅读:47802

        近日,迁安信息港从发改局获知,自2019年元旦,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价调整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将水资源税纳入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第六届10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调整我市城区自来水价格。

        目前,有关部门已就本次水价调整履行了成本监审、专家论证及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充分考虑了城镇居民的承受能力。

        一、水价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3.03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5.01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终端价格调整为16.64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已含水资源税及污水处理费。

        二、居民生活用水继续实行阶梯水价: 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20(含)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为每户/年用水量 120-18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阶梯用水量为每户/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上部分。

        三、对困难群众实行优惠政策: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执行水价1.60元/立方米(含水资源税及污水处理费)。

        四、执行生活用水价格的学校、幼儿园等其他单位: 执行生活用水价格的学校、幼儿园等其他单位,在居民用水基本价格基础上上浮10%。即执行终端水价3.2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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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发改局文件指出,自来水价格调整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具体实施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调整自来水价格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望大家相互转告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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