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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迁安探索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01-30 09:23:11

阅读:19610

编者按:2018年1月2日《改革内参》高层报告版块,刊发我市从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角度出发,探索推行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做法、成效及启示,现全文转发。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徐州考察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关键。2015年以来,迁安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的角度出发,探索推行了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切实打通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巩固,乡村治理能力得到提升。这是迁安市围绕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的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改革背景

迁安市下辖19个镇乡534个行政村,村情复杂。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信访量不断增加,问题大多是农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乱纪。一方面,农村基层党建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农村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少数农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规矩意识不强,用权任性,群众反映强烈;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公开不及时、透明度不高,造成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不够,干群之间缺乏信任,导致很多误解。为规范村权运行、提升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化解改革发展中的矛盾,迁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的实施方案》,在全市农村推行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二、主要做法

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是以清单式、流程化的形式,对村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并通过强化村级权力运行过程监管,构建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村级权力运行体系。

以“清单流程”树规矩。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编制运行流程是核心。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按“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编印了《迁安市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拉出权力清单,标明各事权财权的边界和风险点。将内容分为党务、村务、便民服务三大类,对群众关注的项目招投标、“三资”管理、低保申请、危房改造等事项细化,共形成9小项60条流程。二是规范运行流程。将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一行两公开两监督”作为总的遵循,制定运行流程图,对各工作节点的具体承办部门、工作职能、办理条件等事项进行标注,并通过向村民发放挂历、小册子等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同时,迁安杨各庄等镇乡编发了《案例汇编》,为 60 条每一个事项提供了操作范本,并逐月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四个干运行图,既实现了村干部照章办事,又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三是织密监督之网。坚持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落实选聘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责任,实施绩效考核与个人工资挂钩机制,建立了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上级纪检部门监督三层监督机制。如五重安乡探索实施了村务监督“清单式履职、积分制管理”制度,对村干部进行绩效量化,同时率先在全市实行村务电视公开,推进村级事务阳光运行,村民足不出户就能查看村务支出、低保发放等内容。

以“系统推进”抓落实。工作中坚持领导带头、上下同心,多措并举、强力推进。一是定位书记工程,整体推进。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一把手”工程,通过书记抓、抓书记,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局面。二是典型引路,分类推进。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镇乡结合各自实际,先行培育典型示范村,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机制成果,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以“制度建设”促常态。一是创新机制保障。市级层面,制定农村干部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5方面19种问责情形;镇乡层面,对村监会按事计分、以分定酬,明确监督内容和履职要点,让村监会作用落到实处。二是细化配套机制。先后对农村公共资源招投标、村级财务管理、小型商品采购及服务最高价格等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做出明确规定,细化配套机制。成立乡公共招标管理中心,村级所有招标事项都要到招标管理中心办理,实现招标的简章起草、合同签订、施工过程全程跟踪。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规定不同采购规模对应不同措施,要组成3人及以上的询价组,对采购的商品种类进行3家以上询价后做采购计划。为从源头规范村集体资金使用,全部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取消现金交易。三是预防化解隐患。针对村务管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将事后监管变为事前监督。如万元以上的开支要通过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表决,通过后填写“村级采购建设项目计划书”并上报农经站,审核通过后方可招标。项目完成后,验收报告、会议记录、税务发票等要在农经站入账存档。四是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党群服务中心,将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三会一课”,实现阵地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工作成效

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以来,各项村级权力的运行日趋规范、干群关系明显好转,村务治理水平、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党在农村领导地位不断加强。一方面,村干部用权更为公平公正,得到了广大村民的信任和尊重,更加认同和支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党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党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维护党组织权威。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了对农村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成为了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方面,村级权力有了明确界限,农村信访量大幅下降。全市涉及农村干部用权信访量下降75.9%,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进一步落实。另一方面,村务支出大幅下降。结算现金支付、账目混乱、公开和监管工作不到位是农村“微腐败”的隐患风险。“小微权力清单”实施后,全市所有农村推行村务卡制度,所有村务结算都通过转账支付方式,村级账务可查可追溯,同时,采购询价使村务支出更加公开。如大山东庄村通过采购询价、多方比价方式,仅道砖采购节约成本2000多元。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小微权力清单”实施后,村民对各项工作流程更加熟悉,干部用权也更加规范。如宫上村农村集体果园承包问题,村干部按章办事,公开招投标,300亩果园承包费由180元增加到18万多元,村集体收入得到增加。此外,信访问题的大幅减少,使镇(乡)村干部能够集中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文化建设、社会稳定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成为农村稳定的“压仓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

四、几点启示

“小微权力清单”的实施,办事程序由模糊变透明,乡村治理能力得到提升,但在实施过程中如何让制度更好落到实处、不再流于形式,值得思考。

1、 扎紧制度笼子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治本之策。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创新细化制度建设是必然要求。给村级权力拉清单,要把法治精神和规矩意识贯彻到底,切实解决村民与干部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农村社会治理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一步。

2、 坚持民生为本是营造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村级“小微权力”虽小,但每一项都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要注重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要做好文件落实的细化本地化工作,农村工作要善于用“大白话”讲清“好政策”、把“普通话”变成“家乡话”,才能“还权于民、村民自治”,实现村级管理权的回归。

3、 加强党的领导是干好各项事业的前提基础。党建和业务不是“两张皮”,而是互相促进、互相支撑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不仅要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规范村级事务运行,更要夯实农村基层党建基础,加强党在农村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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