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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顺利通过专家组初评验收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0 23:11:34

阅读:4224

 5月16日上午,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专家组初评验收。省建设厅副厅长边春友等省建设厅、唐山市政府和城建部门有关领导及我市领导范绍慧、刘桂东、李俊民、和春军、杨春景、韦俊田、王桂华出席初评验收评审会。
  会上,国家园林城市验收专家组各位专家分别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发表评论,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过综合评议,专家组形成了评审意见: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园林绿化建设和创建园林城市工作,创建工作突出了“山水特色、节约型、生态型、宜居型”的园林城市定位,强力推进园林绿化建设,全市园林绿化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都达到了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要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功能日臻完善,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高标准编制了《迁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及《绿线规划》,构建了“一湖两带联山田,三横三纵串多园”的绿地体系。城市园林绿化投入逐年增加,以财政投入为主,不断拓展投融资渠道,通过认建、认养等形式,鼓励全社会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形成了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共建氛围。城市大环境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思想和绿化的公共属性,高水平建设了以黄台山公园、人民广场为代表的一批公园、广场、游园等精品绿化工程,有效改善了城市面貌,提高了城市整体环境质量。大力实施了“园林式单位”等创优活动,建成了一大批省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小区”和“园林式街道”,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提高,较好地体现了“宜居型”园林城市的定位。坚持依法治绿、规划建绿、科学护绿,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法规政策,制定了符合迁安市自身情况的相关规章制度,推行了“绿色图章”制度,绿化管理成效显著。
  专家组认为我市已具备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条件。建议我市要进一步协调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与城市其它工程建设的关系,提高城市整体景观效果;进一步加大城市现有绿地绿量,丰富植物品种,强化植物造景的艺术性;进一步提高园林景观小品的文化性与艺术性;进一步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强化城市园林绿化的宏观管理职能。
  边春友对我市创建园林城市通过初评验收表示祝贺。他说,迁安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通过初评验收,是对迁安市几年来创园工作的充分肯定。希望迁安市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城市绿化的决定,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查找薄弱环节,夯实创建基础,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验收。
刘桂东作了表态发言。他说,我们将严格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验收专家组的意见,抓紧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对照标准、查漏补缺,重点抓好旧居民小区、城中村、小街小巷的绿化工作;聘请园艺专家,加强园林队伍培训,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结合弘扬迁安文化,增加街头游园的雕塑、小品,提高园林绿化的艺术水平和城市的文化底蕴。继续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加快建设北方山水园林城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本着不求最大、但求最美的原则,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城市园林绿化长效管护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宣传、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不断提高城市的绿化水平,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一役达标。

编辑: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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