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公告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0 22:37:47
阅读:964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工增雨的安排部署,为了保证人工增雨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今年我市作业点设置如下:
1.迁安镇(迁擂公路收费站南路西)经纬度:E11803928",N4000404";2.赵店子镇(郑店子村南)经纬度:E11803900",N3905520";3.建昌营镇(东密坞村西)经纬度:E11804627",N4000845";4.夏官营镇(农业产业园区北侧)经纬度:E11804800",N3905900"。
二、4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在此期间若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火箭人工增雨作业。
三、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放牧等。
四、若发现火箭弹或其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拾捡,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315-7663077。
特此公告
迁安市人工影晌天气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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