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酒驾名单已更新,快来看看都有谁~
原创 · 编辑: 2022-10-05 08:32:43
阅读:13554国庆节来了
又到走亲访友,组团外出游玩之时
赴应酬、叙友情、拉家常
少不了推杯换盏
以酒助兴
但是,请记住
喝酒可以,喝完开车不行
不然这个国庆就没法好好过了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迁安市公安交管部门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坚持
“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
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除此之外
新一轮酒驾名单已更新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
以身试法的“英勇人”
案例一
2022年8月16日20时38分许,张某驾驶小型新能源轿车,行驶至钢城大桥东桥头处,因实施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张某行政拘留十一日。
案例二
2022年08月17日14时16分,郑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提铃寨村北,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郑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2022年9月1日22时10分,李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迁安市燕山大路锦江岗北侧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李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案例四
2022年9月6日21时许,赵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迁安市xx村三角地,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赵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2022年9月8日13点49分许,王某某在迁安市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现决定对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案例六
2022年9月9日23时32分许,刘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平青大线与祺光路交叉路口处,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
案例七
2022年9月10日00时33分许,申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钢城大桥东桥头时,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查,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申某某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八
2022年9月11日20时29分,刘某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迁安市燕山大路交警大队路口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刘某某行政拘留六日。
2022年9月11日22时45分,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至钢城大街与滨湖东路交叉口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张某某行政拘留六日。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不,那我只能说太天真了,新鲜热乎的酒驾套餐等着你,来了解一下。
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开车害人害己,奉劝各位驾驶人,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不仅是危险行为,更是违法行为,每一个司机一定要,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拒绝酒驾。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相关推荐
投资2亿元!迁安这个工程要动了~
广告推送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