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月20日!迁安货运车辆进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原创 · 编辑: 2022-02-07 09:35:38
阅读:25065迁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采取货运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的通告
迁政通字[2022〕1号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货运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22〕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0日,全市对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运送防疫、民生保障物资等货运车辆除外)。企业根据重点时段生产调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在市交界、县交界处设置检查点,严查违规车辆通行。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将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处理。
敬请各用车单位和个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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