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迁安信息港
移动端

信息港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H5

WAP端

信息港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H5

WAP端

首页 > 资讯 > 正文

截止到2月20日!迁安货运车辆进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原创 · 编辑: 2022-02-07 09:35:38

阅读:25065

迁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采取货运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通告

迁政通字[2022〕1号

 

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货运车辆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唐政通字〔2022〕3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0日,全市对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货车原则上不得上路行驶(运送防疫、民生保障物资等货运车辆除外)。企业根据重点时段生产调控要求,实施错峰运输。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在市交界、县交界处设置检查点,严查违规车辆通行。对于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将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予以处理。

敬请各用车单位和个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特此通告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评论

更多评论

热门资讯

广告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