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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一男子为逃避检查驾车逃跑致交警受伤,被拘留!

原创 · 编辑: 2021-10-10 08:04:41

阅读:15006

您好,我是警察,请您配合我们的检查!正常情况下,大部分人都会十分配合,但有些市民却很大胆,面对交警检查拒不配合,甚至想逃跑?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最近迁安一市民就因逃避检查驾车逃跑被拘留。

 

2021年8月9日20时30分许,在迁安市路交叉口南侧,迁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张某某驾驶一辆黑色捷达轿车拒不配合交警工作,并驾车逃跑,致使交警工作人员刘某脚部受伤。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张某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肆佰元整。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法律链接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属于妨碍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人民警察保护着群众安危,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仅是对人民卫士的伤害,更会因此让自己背负违法的枷锁,不配合工作、挑衅警察,看似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的权威,对抗执法的结果,就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希望大家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予以尊重并主动配合。切莫因一时冲动不配和执法人员,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否则等待你的只有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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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评论
  • A房天下经纬151325572632021-10-11 10:03:12

    我就想问一句平青大线堵车问题啥时能解决。晚上过大车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轩和,秀水,上东1琪2琪,碧水,福盛,绿苑,多少个小区多少人,实在不行大车晚上限时也行啊,多少年啦,还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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