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公积金支取条件及所需材料解答
原创 · 编辑: 2021-06-15 10:06:58
阅读:48381经常有客户来电咨询唐山公积金的支取政策,那么究竟哪些情况能够支取公积金呢?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小编就一一为您解答。
一、职工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9、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职工符合1-4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已还款额度或者规定额度。房屋性质仅限于住宅,职工两次支取间隔需满一年。
职工符合5-8项规定申请提取的,应当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支取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全款购房(包含一手房及二手房)
购房合同、全款发票(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证、契税票、转让合同)、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与其他购房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唐山市以外户籍地全款购房的还需提供外地户口本、房屋信息查询结果。
唐山市以外分支机构所在地全款购房的还需提供加盖缴存单位公章的单位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信息查询结果。
2、唐山市辖区内户籍所在地的农村新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夫妻一方名下即可)、县级国土部门的建房批准手续或乡(镇)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批手续、原材料发票、农村户籍户口本、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夫妻关系证明。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
(2)偿还唐山市内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开滦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期间的还款明细表、与购房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唐山市以外户籍地贷款购房的首次提取还需提供外地户口本、主借款人征信报告。
唐山市以外工作所在地贷款购房的还需提供加盖缴存单位公章的单位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主借款人征信报告。
之后每次提取,提供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偿还贷款本息期间的还款明细表即可。
4、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1)租保障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夫妻关系证明或单身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财政票据。
(2)租住商品房:支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夫妻关系证明或单身证明、职工及配偶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其配偶在职工缴存所在地的住建部门或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10日内有效。
5、离休、退休的;
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退休证。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可不提供退休证明,直接办理。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支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县级以上医院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7、出境定居的;
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住房公积金卡。
8、职工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1)职工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子女、父母提取的:职工死亡证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与承责声明。
(2)职工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职工死亡证明、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
9、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低保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配偶申请提取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2)参军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入伍通知书(已入伍的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所在部队的服役证明)。
(3)上学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入学录取通知书(已入学的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的学习证明)。
(4)被判处刑罚提取
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5)封存提取(即常见的离职提取)
职工封存满180天之后,职工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即可办理。
如果职工封存原因为“离职”,可通过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提取业务。
三、关于委托办理
提取业务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办理,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
(一)委托配偶办理的(所有支取业务皆可):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授权配偶办理委托书》。
(二) 委托子女代为办理(只限退休提取):子女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授权子女办理委托书》。
(三)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监护人身份证、具备法律效力的《监护证明》。
(四)其他需要委托办理的,应提供以下资料:代办人身份证、经公证的委托书。
四、关于关系证明
夫妻关系:结婚证;夫妻同户籍户口本;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同户籍户口本;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包含身份证信息的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单身证明:单身声明及户口簿;离婚证及单身声明;未婚或离婚、离婚后未再婚的公证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及单身声明。
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提取,在该套住房贷款还清前,不受理其他住房消费行为提取。
满足销户类提取(即支取情况中的5-8项,以及9中除了低保提取),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先办理还贷兑付手续。
职工偿还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贷款本息的,在前台签署《住房商业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今后支取不再提供还款明细。
我中心住房公积金卡支持关联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唐山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六家银行的本人一类账户银行卡。
唐山市以外户籍地全款及贷款购房支取必须先有户口后买房,并且购房合同人只限于夫妻关系。
目前迁安公积金支持的微信公众号办理的业务包括:偿还公积金贷款支取、偿还商业贷款支取(签订《住房商业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之后)、偿还组合贷款支取(签订《住房商业贷款信息查询授权书》之后)、封存提取(封存满180天、封存原因为“离职”且没有公积金贷款)、退休提取(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退休还贷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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