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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曝光】重罚5万元!迁安一商店销售“毒韭菜”被查处!

原创 · 编辑: 2021-03-18 20:32:35

阅读:25737

韭菜一次种植,多次循环收割,是有名的“懒人蔬菜”,也是我国栽培地域最广的蔬菜之一,经常会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韭菜炒鸡蛋、韭菜馅儿的饺子,更是让人难以拒绝的美食。各商店也将韭菜作为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

 
​近日,小编在相关渠道获悉,迁安一商店因销售韭菜“摊上了大事”,没收违法所得6元并罚款50000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了解,2019年10月29日迁安市迁安镇王利刚蔬菜店购进韭菜15kg,进价4.6元/kg,进货款69元。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王利刚蔬菜店购进的韭菜进行抽样检验。

2019年12月5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韭菜的检验报告送达至王利刚蔬菜店,检验结果显示:经抽样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检验结论不合格。

检验结果公布时,王利刚蔬菜店购进的该批次韭菜已全部售出(含抽检3kg),售价5元/kg,销货款75元。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王利刚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的蔬菜,没收其违法所得6元。且王利刚蔬菜店不能提供上述不合格批次韭菜的进货票据、产地证明、供货商联系方式及相关经营记录

经查,王利刚蔬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王利刚蔬菜店违法所得6元并处罚款50000元,合计50006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年来“毒韭菜”在市面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腐霉利残留蔬菜表面也是最常见的农药超标类型,如果消费者长期食用的蔬菜带有腐霉利,就会在人体内有一定量的农药残留,对人体的血液神经系统存在危害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一粒米一桌餐,牵动着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监管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不遗余力,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积极回应,也是对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的郑重承诺。

希望各生产商和销售商严格把控食品安全质量关,切勿因小失大,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建立诚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勿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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