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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聚焦】迁安市民请注意,生育津贴领取方式有变!

原创 · 编辑: 2021-03-17 21:31:45

阅读:33774

      生育保险是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和社会给予生活保障和医疗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实施生育保险的意义主要是体现对妇女生育社会价值的认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均衡企业间的生育费用负担,保护和促进女性就业。

      为确保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正常运行,保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20年12月起,调整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生育津贴由一次性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

      政策调整之后是由本人申请还是由单位申请?都需要出示哪些材料呢?带着这样的困惑,一市民在网络问政平台提出疑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已给出回复

市民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提问:

      想请问下现在生育津贴改成按月发放了。是在医院直接申请,还是由本单位申请?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唐山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回复:

     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自2020年12月起生育津贴由一次性支付调整为按月支付。现在的流程,是由生产的医保定点医院出院结算时,直接上传津贴申报信息。 

     小编根据领导回复查询相关资料得知,符合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职工,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院结算完毕前,由医院负责上传生育相关信息,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经办机构负责完成定点生育医疗费的审核和生育津贴的核定。异地生育医疗费报销后的津贴核定参照此流程。

     有市民认为生育津贴一次性支付更为便捷,还有市民认为按月支付更能减轻生活压力,对于此次新执行的政策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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