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官寨一村民焚烧杂草罚款500元,村干部连带被罚!
原创 · 编辑: 2020-11-22 16:30:00
阅读:17481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迁安也一再强调,严禁露天焚烧,但还是有个别村民存在侥幸心理,在口粮田焚烧杂草,不仅自己被罚款500元,相关责任人也一并被处罚!
2020年11月12日下午,官寨村村民邢某某在自家口粮田焚烧杂草时被街道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规定,杨店子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放火人邢某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另据《杨店子街道秸秆、垃圾禁烧工作处置及问责办法》规定,杨店子街道纪工委决定对官寨村网格员扣发基础工资500元,通报批评一次;对官寨村书记韦某某扣发基础工资300元。

请广大市民务必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切勿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不要为了自己方便以身试法,切实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保护我们的绿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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