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业主拉条幅所为何事?买房十年竟然还未合法!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5-11-18 16:26:39
阅读:3670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王文涛)11月14日,龙湾国际的门前聚集了数百名市民,拉着条幅“我们要说法,我们要土地证!”
业主愤怒:买房十年未获土地使用证
据业主穆先生称,从2004年在广场馨园买的楼,开发商唐山明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的合同中明文规定,交房后90日内给予业主两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但是直到现在,广场馨园二、三期的业主450户仍没有土地使用证。
“我们都知道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我们有房产证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的,土地使用证才能说明国家允许你使用这一块土地,如果哪天涉及到拆迁或者征用,那我们的房子就没有了,我们的权益谁来保障?”穆先生对此很是气愤。
04年至今,业主们一直在为土地使用证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却一拖就是10余年。故此才出现文章开头所说的一幕,龙湾国际是该开发商的另一个项目。
开发商超界超容积率,与相关部门存争议
开发商对业主表示,他们一直在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但是为何10余年过去,土地使用证仍未下发呢?
据开发商出具的《关于解决广场馨园小区遗留问题的请示》中可以看到,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广场馨园的超界问题。由于广场馨园第一期16号楼基存在超界问题,规划局测量超界面积156平,根据国家规定需开发商补拍该块地皮。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6月挂牌,地价按200万元/亩,2004年开发商拍卖竞得此块地价为50万/亩,开发商认为土地价格不合理,未对此块土地进行补拍。
二是超容积率问题。广场馨园小区竣工验收时按规划建筑面积有超容积率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超出部分应缴相应补偿金。开发商对国土局提出的赔偿金数额存在质疑,故一直未缴纳赔偿金。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规划局认定小区验收未合格,国土局未给予广场馨园小区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
业主为开发商“买单”?
小区业主们纷纷表示,开发商违规建设,国土局给予处罚是合理合法,为何最后“买单”的是广大业主?
广场馨园小区作为迁安市早期中心区域住宅建设项目,小区位置优越,得天独厚,是最早的文明社区之一,但是现在450户业主没有土地使用证,开发商已经违反购房合同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业主也曾到信访局反映,却无济于事;与开发商沟通,被一拖再拖。“我们购买的楼房得不到国家承认的合法凭证,让我们怎么安心!”
“我们业主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不良后果为何要转嫁到我们身上?究竟我们的问题何时能解决?还要等几个十年?”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