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物业费、电费捆绑收费 明珠花园几十家底商被停电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12-24 10:56:16
阅读:2531
12月23日,小编接到投诉:市明珠花园小区物业对明珠花园底商实行捆绑式收费,不交物业费,就给商家断电,昨日,明珠花园几十家被停电底商前往市信访部门,讨要说法。
电费、物业费涨价遭拒绝
“自10月1日起,新物业入驻近三个月了,最初更换物业我们并不知情,入驻后新物业公司就要求提高电费、物业费”,刘女士是明珠花园前来上访的底商之一,据刘女士讲述,之前的物业公司一直按物业费五角/平米、电费七角八分/度的收费标准收费,而新物业公司——百原物业入驻后,该物业公司要求物业费、电费均涨至一元。
“首先,他涨价说不出明确理由,其次,物业服务并不到位,清洁工每天十点、十一点才来清扫两下,我们商家基本八九点就开始营业,卫生基本都是我们自己在打扫”,对于服务本不到位的物业公司却要求提高物业费,商家并不同意。
据前来投诉的商家讲述,就物业公司擅自对商家实行停电的行为,商家已到电力局投诉过,从中也了解到,电力局交给物业公司代售的电费为七毛多,“电费一下涨至一元,对于饭馆、理发店等用电量大的商家来说是一笔不少的花销”。
不交物业费就停电
“之前就是小范围的停电,几家店铺停个半天、几小时的,今天早上开始大范围停电,四五十家店铺都被停了,饭馆、理发店都没法正常营业”,据前来投诉的商家介绍,因为被停电,各商家遭遇了种种不便,不仅空调等取暖措施无法保障,也致使商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营业额受到影响,“孩子们放学前我还得买蜡烛去,”一家公寓负责人讲述,公寓被停电直接威胁到孩子的安全。
物业费、电费捆绑收费违规 可处以罚款
“现在就是我们想交电费人家都不收了,说是必须先交全物业费”,面对物业费、电费捆绑式的霸道收费方法,各商家更是深觉不公。
就物业费、电费捆绑收费行为,小编经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其行为并不合法。针对一些小区物业捆绑收取的现象,今年3月20日提交会议二次审议的《河北省电力条例(草案)》作出相关禁止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收取物业费、热费、水费等其他费用作为供电的前置条件拒绝供电。物业服务企业以收取物业费、热费、水费等其他费用作为供电前置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经过百原物业公司人员和商家代表双方协商,市信访部门对商家作出以下回复:自十月份要求涨价以来,商家所欠的三个月电费按九角/度收取,此后也按此标准执行;商家拖欠的三个月物业费,按涨价前五角/平米收费,而以后的物业费收费标准在相关评估部门作出评估后,再制定其收费标准,多退少补。“九毛钱一度的电费我们也就认了,至于物业费,就等评估结果了”,在多次协商后,商家基本同意协商结果。
对于物业费、电费的捆绑收费行为,小编希望相关部门确实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切勿让捆绑收费常态化,造成小区内“一方独大”的不公现象。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相关推荐
最新进展!迁安城南这一住宅项目批前公示牌已出!
已中标!迁安夏官营镇这两个村将迎来新变化!
经济稳中有进,迁安百姓生活有哪些“看得见”的变化?
已中标!迁安这所中学将迎来大改变,是你的母校吗?
事关所有迁安人!这个项目成功中标!
广告推送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