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焦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12-04 04:23:08
阅读:3856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位于迁安市上庄乡西北部,南邻大秦铁路运煤专线。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注册资金一亿元。主要经营煤炭、铁精粉、钢材、建材等的批发零售业务。该公司煤炭储运能力达750万t/a。为抓住市场机遇,缓解焦炭供应紧张局面,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充分利用资源供应优势,陆续建设了420万吨焦化项目。
其中,一期工程——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焦化项目于2009年2月23日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工冶备字【2009】11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9月27日经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冀环评【2009】422号);建设过程中,随着设计工作的深入以及节能减排等新型技术的应用,建设方对焦炉炉型等部分设计进行了优化,设计产能不变,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函【2011】215号)对项目变更情况予以说明;2012年2月7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函【2012】115号)文件批复了一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一期工程的实际建设内容为:建设65孔HXDK55-08F型焦炉4座、2台75吨/小时中温中压燃烧焦炉煤气锅炉、2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2台12MW发电机组、1座5万立方米煤气柜及其相应的备煤系统、湿熄焦、筛焦系统、煤气净化、污水处理、化产回收和公用辅助设施,焦炭生产能力200万t/a。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与此同时,二期工程——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焦化项目于2009年6月2日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产业备字【2009】36号);建设内容为:建设55孔JNDK55-08F型焦炉4座、2台130吨/小时中温中压燃烧焦炉煤气锅炉、2台25MW抽凝式汽轮机组、2台25MW发电机组及其相应的备煤系统、湿熄焦、筛焦系统、煤气净化、污水处理、化产回收和公用辅助设施,焦炭生产能力220万t/a。目前,二期工程已经投入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工程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年产220万吨焦化项目
(2)建设单位: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5)工程投资:总投资155534.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工程规模:建设55孔JNDK55-08F型焦炉4座及其配套的生产设施、公用及辅助设施等,焦炭生产能力220万t/a。
(7)定员及运转制度:二职工定员1181人,其中生产人员1095人,管理及服务人员86人。全装置年操作日为365天,主要生产装置及公用工程为24小时连续运行,采用四班编制三班运转。全厂劳动定员1350人。
2、建设内容
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220×104t/a焦化装置,并配套化产回收系统及干熄焦系统。以及为上述主要生产装置服务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设施、储运设施、环保工程、消防设施等。
本期扩建工程总用水量为21482m3/h,其中新鲜水用量357.2m3/h,回用水177.9m3/h,循环水20895.7m3/h,工业水重复利用率98.3%。
水源:二期工程新鲜水与一期工程共用同一水源。该水源位于厂区东侧5km处,孟庄村东约700m的冷口沙河右岸,采用傍河取水方式取用地下水。目前,该水源已经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迁安)字[2010]第05080020和号),许可取水量为252.32万m3/a。
再生水系统:回用水来源于净循环系统排污、除盐水浓水及污水处理站出水。循环水排污水用于煤场降尘、地面冲洗等,生化处理站出水作为干熄焦补水。
循环水系统:二期工程循环水系统分为化产循环水系统、制冷机冷却循环系统、制冷低温水系统及发电循环水系统。项目总循环水量20895.7m3/h。
二期工程排水系统分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水系统、清净下水排水系统及雨水排水系统。生产、生活污水排入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用作熄焦补充水。循环水排污水等清净下水用于煤场喷淋降尘、绿化、地面冲洗等低质用水。
工程电源应为双回路独立电源。由本项目发电车间和公司66KV变电站直接输出,可保证生产生活等设施供电,电源送至中央变电所。
本工程生产、生活用中低压蒸汽冬季为65t/h,各种参数的蒸汽均由煤气发电站供应。
4、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中“八、钢铁类第2项:煤调湿、风选调湿、捣固炼焦、配型煤炼焦、干法熄焦、导热油换热、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煤焦油精深加工、苯加氢精制、煤沥青制针状焦、焦油加氢处理、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等先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属于鼓励类。
同时,项目建设情况各项内容均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修订稿)、国发[2009]38号文的要求。符合产亚政策的要求。
二、环境质量现状
迁安市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3月4日至3月13日(采暖期)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及噪声现状进行了监测;于2014年8月19日至8月26日(非采暖期)对评价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进行了第二次监测。
1、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平林镇等保护目标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声环境保护目标:工程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4b类标准。
(3)地表水保护目标:凉水河、冷口沙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4)地下水保护目标:评价区域内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Ⅲ类标准。
(5)风险目标:以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为中心5000m范围内的人员。
2、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次评价共布11个大气监测点,对SO2、NO2、TSP、PM10、氨、硫化氢、苯、非甲烷总烃、苯并芘9个监测因子进行了监测。
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SO2、NO2、苯、氨、硫化氢1小时平均浓度及SO2、NO2、苯、苯并芘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TSP、PM10在采暖期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
本项目位于迁安市东北部上射雁庄乡,区域内工矿企业较多。九江煤炭储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SO2、NO2、粉尘、氨及其它特征污染物排放;大秦铁路、马兰路作为北方地区主要煤炭运输通道穿厂而过,区域企业生产、公路铁路货物运输都会导致区域空气环境中粉尘及其它焦化行业特征污染物浓度较高,另外,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处北方,天气干燥,监测期间正值北方春季,区域地表植被覆盖率低,风沙较大,加上来往车辆频繁,也是造成区域监测结果中粉尘浓度占标率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值的原因。
(2)地表水
本次评价共设置4个监测断面,对pH值、COD、BOD5、溶解氧、氨氮、氯化物、总氮、硫化物、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流量等12项监测因子进行了监测。
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本次评价根据评价区域功能区分布,设置8个噪声现状监测点。
监测结果表明,3#~8#点位昼间噪声值范围在52.6~59.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在43.0~48.4dB(A)之间,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1#~2#点位昼间噪声值范围在57.2~59.2dB(A)之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在48.5~49.6dB(A)之间,满足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土壤环境
本次评价共布设4个监测点位,对pH值、镉、铬、汞、砷、铅、铜、锌、镍等9项监测因子进行了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能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旱地标准要求。
三、本工程的环保措施
1、厂址选择的可行性
选址符合迁安市规划,产业类型和布局符合《迁安市上射雁庄乡循环产业园发展规划(2012-2020年)》,在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搬迁的后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可行。
(1)大气污染源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煤场煤尘:工程采取的环保措施为在主要扬尘场所设洒水抑尘设施,以防止煤尘逸散造成二次扬尘;煤场四面建挡风抑尘墙。措施抑尘效率为85%,则储煤场煤尘排放量为4.11t/a。
破碎粉尘:对煤粉碎机室各扬尘点设置吸气罩控制粉尘外逸,净化设备选用高效低阻DZW93型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器滤料采用防静电材质,净化后的气体通过20m排。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
装煤烟气:装煤废气采用“烟尘导入到相邻碳化室” 通过集气管进入煤气系统的除尘方案,达到煤气的回收利用和除尘的效果。系统收集率达到95%以上。
推焦废气:推焦烟气采用除尘地面站进行处理,推焦烟气在地面除尘站风机的作用下,通过集尘干管进入地面除尘站处理,废气捕集率可达95%以上,净化效率达99%以上,每两座焦炉共用一座地面站。处理后废气分别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
焦炉烟气:回炉煤气为脱硫后的洁净煤气(H2S含量小于200mg/m3)。每座焦炉的燃气量分别为13834.2m3/h,烟气量均为72200m3/h,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72.1mg/m3、17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2.17kg/h、5.21kg/h、12.27kg/h,分别经120m烟囱排放,烟尘、NOX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SO2超出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
焦炉炉体散逸废气:焦炉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炉顶和炉门封闭不严密,会有一定量的废气散逸出来,焦炉炉体散逸呈无组织体源排放特征。散逸气体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H2S、NH3、苯并芘(B[a]P)和BSO等。
熄焦塔废气:二期工程共设2座熄焦塔,对熄焦过程中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在熄焦塔顶设折流式木格捕尘装置,可捕集大部分焦尘和水滴。焦尘效率达60%,处理后的废气经36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焦炭筛分转运废气:采取在各产尘点设集气罩,将含尘废气收集后送湿式泡沫除尘器的净化措施,处理后废气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粉尘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
硫铵包装废气:硫铵工段振动流化床干燥机排出的废气依次进入旋风分离器、雾膜水浴除尘器,回收硫铵颗粒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
管式炉废气:粗苯管式炉以脱硫后的煤气为燃料(H2S含量小于200mg/m3)。燃气量为2564m3/h,烟气量均为13384m3/h,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72.1mg/m3、17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4kg/h、0.96kg/h、2.28kg/h,经25m烟囱排放,烟尘、NOX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SO2超出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要求。
锅炉烟气:煤气发电站锅炉以脱硫后的煤气为燃料(H2S含量小于200mg/m3)。烟气经60m烟囱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
冷凝鼓风工段、库区焦油各类储槽无组织排放:冷凝鼓风工序各贮槽,如焦油储罐、氨水罐、氨水澄清槽等储罐的放散气,主要污染物为苯并芘、氰化氢、酚类、非甲烷总烃、NH3和H2S。
粗苯罐区无组织废气:粗苯罐区共有2个粗苯储罐,苯无组织排放量1.5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10t/a。
厂内设置酚氰污水处理站,对煤气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含酚、氰化物等有害物质的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处理规模为220m3/h。采用A/O2生物脱氮工艺,其中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和后混凝处理等工序。经酚氰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pH、SS、CODCr、氨氮、挥发酚及氰化物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回用于湿熄焦,不外排。
二期工程外排水全部为清净废水,排放量为63.5m3/h,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南侧凉水河。
(3)固废及处置措施
工程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3-6-1。
污染源名称 |
污染物名称 |
所属污染物类型 |
处理措施 |
产生量(t/a) |
排放量(t/a) |
备注 |
粉碎机除尘器 |
煤尘 |
固废 |
配入炼焦煤 |
2950 |
0 |
全部利用 |
地面除尘站 |
煤焦尘 |
固废 |
配入炼焦煤 |
8940 |
0 |
|
焦炭筛分转运除尘器 |
焦尘 |
固废 |
配入炼焦煤 |
260 |
0 |
|
氨水澄清槽 |
焦油渣 |
危废 |
配入炼焦煤 |
980 |
0 |
|
蒸氨塔 |
焦油渣 |
危废 |
配入炼焦煤 |
15 |
0 |
|
脱硫再生塔 |
废液 |
危废 |
配入炼焦煤 |
3640 |
0 |
|
硫铵饱和器 |
酸焦油 |
危废 |
配入炼焦煤 |
10 |
0 |
|
脱苯残渣 |
残渣 |
危废 |
配入炼焦煤 |
230 |
0 |
|
污水处理站 |
污泥 |
危废 |
配入炼焦煤 |
750 |
0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振动筛、各类压缩机、机泵、驱动电机、各类鼓风机等设施。将破碎机、各类鼓风机、振动筛、各种泵类、各类压缩机等噪声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隔声;各类压缩机和风机均安装消声器,局部加装隔音罩;压缩机房及泵房进行声学综合治理。
工程原料区、炼焦区、化产区、办公区等区域均采取了相应的防渗措施。
焦化企业均设置有荒煤气自动点火装置,若荒煤气自动点火后放散,荒煤气中主要污染物将转化成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水等,污染物排放量将减少,污染影响将减轻。
废水处理站设置了废水事故池,污水处理站不能正常运行或废水不能正常进入污水处理站时,临时贮存于事故池,事故排除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7)事故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从机构设置,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储存、使用,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重点装置区风险防范,液氨运输等方面提出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1)煤气脱硫
对一期脱硫工艺进行改进,使其H2S设计浓度≤50mg/m3。二期工程采用HPF脱硫工艺替换二期现有的FAS脱硫工艺,H2S设计指标≤50mg/m3。
整改后,可使焦炉烟气、管式炉废气中SO2排放在满足《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表5要求的同时,实现全厂SO2污染物的增产减污。
(2)无组织排放
冷鼓工序各氨水槽、焦油槽、机槽等储槽设置气体收集装置,收集的废气经高效洗净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
粗苯罐的主要放散节点设置气体收集装置,收集的废气经高效洗净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3)上升管水封水处理
将上升管水封废水排入生化处理站进行处理,水封补水可采用清净废水。
四、环境质量预测与评价
1、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期工程整改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SO2177.381t/a,NOx1454.39 t/a,烟尘226.58t/a,COD27.8t/a,氨氮0tt/a。
2、环境空气质量
(1)小时地面浓度预测与评价
评价范围内SO2、NO2、苯、非甲烷总烃、H2S、NH3、酚类最大地面小时贡献浓度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各关心点处SO2、NO2、苯、非甲烷总烃、H2S、NH3、酚类最大小时平均贡献浓度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2)日均地面浓度预测与评价
评价范围内SO2、NO2、苯最大地面日均贡献浓度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PM10、BaP最大地面日均贡献浓度值超过相应标准要求,但超标区域全部位于防护距离内。
各关心点处SO2、NO2、苯、PM10、BaP最大日均贡献浓度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3)年均地面浓度预测与评价
评价范围内SO2、NO2、PM10、BaP最大地面年均贡献浓度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各关心点处SO2、NO2、PM10、BaP最大年均贡献浓度值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
(4)项目生产时区域污染物浓度影响预测
由于目前九江煤炭储运公司一、二期工程存在部分环保问题,本次环评已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预测部分将分析整改后,区域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及整改后区域环境的预测结果。
采暖期和非采暖期各关心点处SO2、苯、NH3、H2S最大小时预测浓度值,SO2、苯最大日均预测浓度值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要求,经过整改采暖期和非采暖期各敏感点SO2、苯、NH3、H2S、BaP的小时、日均贡献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3、噪声环境影响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期间本项目已投入生产,因此本部分不再预测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只对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进行分析。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显示:3#~8#点位昼间噪声值范围在46.1~54.3dB(A)之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在44.0~49.0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1#~2#点位昼间噪声值范围在51.2~54.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范围在46.5~48.1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各类废水均得到有效处理,全部回用,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
全厂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排放量为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
在假定事故情景状态下,对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进行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结果显示:综合气象条件下(不同风速和稳定度等)煤气管道泄漏事故不会出现半致死情况,伤害浓度出现最远距离为267.9m,主要局限于九江煤炭储运公司焦化厂区内,不会对周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粗苯储槽泄漏事故不会出现半致死情况,伤害浓度出现最远距离为122.6m,主要局限于九江煤炭储运公司焦化厂区内,不会对周边社会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风险水平可接受。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发生的几率,本工程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以减轻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清洁生产水平分析
根据炼焦行业清洁生产对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共六类87项,其中标准要求必须做到的(《清洁生产 炼焦行业》列表中一二三级标准相同的)33项。
标准要求必须做到的33项要求本项目可全部做到;另外的54项指标项目均能满足一级或二级指标,综合评价本期工程的清洁生产为二级。
由以上分析可见,由于项目炼焦、煤气净化生产单元采取了先进的大型现代化大型捣固焦炉,工艺先进、污染物产生量小,原辅材料、能源消耗量小,同时项目加强了生产管理,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因此,项目炼焦、煤气净化生产单元清洁生产总体水平较高,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综上,本工程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水平。
六、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报告结论
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迁安市规划,产业类型和布局符合《迁安市上射雁庄乡循环产业园发展规划(2012-2020年)》,在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实施搬迁的前提下,选址可行;实施整改意见后,工程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满足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处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环境质量等级;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因此,在全面落实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可行。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间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评价单位将于2014年12月4日~12月17日在项目评价范围的关心点进行现场公示,并在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和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放置报告书简写本,以便公众查阅,如果您需要其它信息可与评价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
建设单位: 迁安市九江煤炭储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迁安市上射雁庄乡平青大公路西侧
邮编:064400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15930849600
E-mail:15930849600@163.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
邮编:050051 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311-89253570 (传真)
E-mail:rengang15@163.com
八、公众参与调查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方式采用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调查对象主要为厂址周边群众,发放调查表,并对调查内容进行了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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