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命案涉案人员被释放:合乎其理 有伤其情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11-20 10:55:48
阅读:2049
(网友发帖)
近日,迁安市区强奸杀人案凶手之一被释放的消息引发网友的热议,对于此结果,不少网友表示不理解。
未成年智障凶手或被释放
11月18日,网友“he15533466693”发表帖子称,11月16日迁安市区强奸杀人案其中一名凶手——蒋庄未满14周岁智障人士被释放,该网友并在贴子中提示广大女性注意人身安全。此帖一经发出,引发网友的热议,不少网友表示对女性安全的担忧和对此处理结果的质疑。
11月20日上午,小编打通迁安市公安局办公室电话,相关工作人员称“应该是放了,具体情况并不是很清楚,需联系刑警部门”,随后小编联系到市刑警部门,电话中,工作人员对此案件守口如瓶,对是否释放该涉案凶手和对其进行相关法医鉴定并未透漏任何信息。但有网友称,已在市区范围看到涉案被释放的蒋庄男孩。
(网友跟帖)
释放结果合理不合情
经查询相关资料小编了解到,我国刑法中,把14周岁以下称为无行为能力人,14周岁以下故意杀人,并不会被判刑,但监护人会承担民事责任,对被害人家属赔偿。对于本案涉案的蒋庄男孩,因其周岁未满14周岁,且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并不能对其实行刑事处罚,对其实行释放合乎法律规定。部分网友针对释放结果对公安部门的语言攻击缺乏理智的认识。
虽合乎其理,但网友对此提出质疑也合乎其情。一是此次案件中凶手行为恶劣,影响重大,备受群众关注,然直至涉案男孩被释放,案件中,男孩的智商鉴定、案件中充当角色、最终处理结果并未被公示,咨询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仍是守口如瓶的态度,不知情的市民对于两天后即被释放的结果提出质疑也属正常;二是涉案男孩虽属未满14周岁智障人士,但涉案后未采取送往少教所、精神病院等相关管制,而是释放后仍游荡于市区中,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群众的威胁,难使市民接受,从人情上讲,任由其释放继续造成社会的威胁,并不合情。
2014年2月份,法制日报发表新闻曾发布相关新闻,一名成年智障男子十年内三次杀人,其中,两次未遂,一次致人丧命,与该案件类似,此次发生在我市的命案,该涉案蒋庄未成年人智障涉案男孩,是否会构成新的威胁成为人们担忧的未知数。
综观此案件,此类现象一方面和家人的疏于照顾不可分,而政府及社会的保障机制不健全也是重要因素,在我国并没有系统的保障智障人士的制度和政策,在社会上也少有专门的收容、教育保护机构,如何保障智障人士以及流浪人员的生活,做好收容和帮扶工作是全社会需要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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