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迁安市上庄乡东方加油城盗用“中石化”标识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11-19 15: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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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小编从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迁安市上庄乡东方加油站因非法标注“中国石化、中国石化SINOPEC图形、SINOPEC”等标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立案调查,查证属实,该加油站被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的决定。
为吸引消费者 非法标注中国石化商标标识
据悉,迁安市上庄乡东方加油城归昌宇五金交电公司法人高某所有,于2012年11月19日开始从事加油站的经营活动。为了吸引消费者注意,提高加油站的销量,高某于2014年8月10日重新装修加油站,在加油站的罩棚、路边广告牌和加油机上标注了“中国石化、中国石化SINOPEC图形、SINOPEC”字样的标识,而其标识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注册的商标标识完全相同,让消费者误以为该加油站为中石化旗下加油站,这种行为不光是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侵害了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被处罚款50000元 以儆效尤
近期,迁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再曝光一些加油站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管是出售不合格成品油,还是盗用他人已注册商标标识,最终受害的还是广大市民,此次处罚决定彰显了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于维护市民利益的重视,起到了警醒广大经营者勿以身试法的作用。
一个企业若想长久发展,靠的是诚信经营,而非旁门左道,一旦触及法律底线,所面临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和消费者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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