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08-01 11:02:29
阅读:1675各县(市)区文广新局(文体局)、各开发区(管理区)文广新局:
国家艺术基金201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启动,将于8月1日截止,申报期限为两个月。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的动员、组织与协调、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
今年是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全流程”试运行的第一年,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要深刻理解国家艺术基金的运行启动,对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艺术创作生产管理方式、完善文化投入模式的重大意义,主动按照基金制管理的新形势与新要求,认真履行艺术基金地方工作职责,找准位置、进入角色,按照艺术基金制度设计的相关规定和蔡武同志在年初基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努力探索艺术基金管理的新机制和新办法,把这项基础性、长期性、专业性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的工作计划之中,切忌放任自流、无所作为。
艺术基金的项目申报工作,是基金年度工作“全流程”运转的重要环节。各地、各单位要抓住机遇、同步联动、迅速跟进,用好用足这一国家推动艺术繁荣发展的重大利好政策,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在认真学习基金有关制度文件与申报指南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基金资助项目工作的组织、动员与指导。要从战略高度认识艺术基金在推动当地艺术发展、改进艺术管理、转变职能作风上的重要意义,牢牢把艺术基金的地方工作抓在手中、抓出成效,把艺术基金的资助机制,与各地的艺术创作规范、重点创作任务、重大艺术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主动适应基金制管理的内在要求,激发内生动力。
二、广泛动员、重点部署,保质保量做好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是国家设立、政府主导、专家评审、面向社会的专业性、公益性基金。资助范围全面,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资助方式明晰,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项目申报主体广泛,包括国有、民营,单位及个人,其面向社会、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特点,要求各类申报主体应具备更强的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创优争先意识。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资助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客观地反映出各地、各单位的艺术创作成果和艺术发展实绩。
各地、各单位要努力通过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激发内生动力,克服“等、靠、要”思想和“平衡、照顾”观念,要针对艺术单位和艺术家个人在项目策划创意和文本设计撰写能力上相对较弱等问题,开阔思路,抽调精兵强将,分类指导,对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形成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良性推进态势。同时,要结合申报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资助重点和申报要求,深挖优势文化资源、分析艺术特色、发挥特点优长,重点申报一批最能体现“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艺术,最能代表国家水准、表现时代精神、彰显社会正能量和文化软实力的艺术项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创作导向,统筹规划、全面部署、重点指导,帮助各类申报主体高质量地填报项目,并注意在指导策划与论证的过程中,避免一般化、同质化,避免重复雷同。
三、立足当下、着眼长远,不断提高艺术基金地方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国家艺术基金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和战略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了解国家艺术基金的流程、环节和工作重点,抓住协助国家艺术基金推荐专家和项目选题、动员组织指导项目申报、提出本地申报项目审查意见、做好本地项目监督实施和结项验收等重点工作,主动对接,一一落实,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
艺术基金的工作具有专业性、周期性、规范性、长期性的特点,项目资助具有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签约实施、集中结项验收的特点,错过一环,等于错过全部。按计划,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将于今年年底前发布;明年的项目申报、评审、立项资助工作,大致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各地、各单位负责基金工作的领导、处室、单位和人员,要相对固定,形成工作体系和职责分工,要“长计划、短安排”,按照时间节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推动艺术基金的地方工作合规、流畅地运转,不断提高艺术基金地方工作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四、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相关申报流程
关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具体申报内容及流程,各地、各单位需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自行下载相关文件,网上直接报名,具体包括《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大申报指南(《201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应的资助项目申报表等。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基金相关制度文件与申报指南,高度重视对基金资助项目工作的组织、动员与指导,力求将这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为了各地、各单位能及时通报工作信息、交流有益经验、加强工作联系,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建立了业务咨询电话:400-025-9525,同时开立了封闭运行的“国家艺术基金工作人员QQ群”,请各地、各单位指定专人加入,以方便工作沟通联系。
(具体申请加入“国家艺术基金工作人员QQ群”的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艺基金 艺交流QQ群申请流程》)
联系人:孙川、李然
电话:010-68498625、68498626
各县(市)区将申报项目报市文广新局艺术处备案,以方便统计。
联系人:王莉
电话:15133939511
2014年7月11日
唐山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附件:《艺基金 艺交流QQ群申请流程》
1、登录个人QQ号,点击“查找”选项按钮,在“搜群”选项中搜索QQ群号“232351132”。
2、点击“加群”选项按钮,弹出问题对话框。
3、回答问题“您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请认真如实填写,不要丢项)。
4、待群管理员审核通过(时间不超过一天),即可成为QQ群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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