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核定的请示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06-16 08:21:52
阅读:1338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已对唐山隆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四级资质核定材料进行了核对。该企业成立于2009年12月,法定代表人王全,注册资本5000万元,职工20名,其中工程技术、经营管理人员7名。2011年1月取得1642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正在开发建设王府大酒店工程,因资质证书到期,需申请办理四级资质核定。
请予受理。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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