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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评估工作的通知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06-16 08:16:45

阅读:1010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活动办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前,各直属单位要对第一环节工作进行整体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第二批活动压茬进行的总体安排,各直属单位评估工作在6月中旬开展,结合第一环节“回头看”工作一并进行。

二、方法步骤

评估工作分两个步骤进行:(1)单位自评。结合“回头看”,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形成自评报告,包括主要做法、阶段成效、存在问题等,经单位党组织班子会研究后,提出转入下一环节的申请。各直属单位转入下一环节的申请要报局活动办审核。(2)局活动办审核。局活动办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群众评议、随机调研等方式,对所辖直属单位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座谈会参加人员由局活动办结合实际确定。   

三、评估标准

各直属单位的评估工作要重点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创新活动、重点任务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好“五看五查”。

一是看领导责任实不实,查单位负责人认识是否到位,是否把自己摆进去,率先垂范;

二是看学习教育实不实,查学习内容是否做到应学尽学,集中学习时间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读原著、学纪实、看专辑、听报告”和“六个一”活动是否达到目标要求;

三是看听取意见实不实,查是否真正聚焦“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对象、内容和方式方法是否准确得当,是否真正开门听取意见;

四是看推进措施实不实,查是否存在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问题,是否做到了工作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五是看立行立改实不实,查是否坚持了问题导向,是否对“专项行动”、“惠民实事”、“三最”等专项整改项目和办实事工程进行安排部署,是否按要求的阶段和时间节点进行调度,掌握进展情况。

对照以上标准,评估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经评估,满意度高的,可进入第二环节。哪项不合格的,责令“补课”、立即整改。不合格比例较高的,要推倒重来、重新组织。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市委活动办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对各单位进行抽查。

(二)局活动办将对学习教育不深刻、征求意见不深入、规定动作不到位、第一环节工作整体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转入下一环节。

(三)各直属单位评估报告要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6月19日前上报。

 

附件: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评估表

     

(此页无正文)

    

        /uploadfile/2014/6/13/2014061356003769.xls                            

 

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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