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圣明典型事迹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4-06-15 17:55:10
阅读:1435内修真功 练就火眼金睛
外塑形象 一心为民解忧
迁安市食药监局高圣明典型事迹材料
高圣明,36岁,大学本科,1998年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6月随着迁安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由迁安市疾控中心调任迁安市食药监局工作,任食品监督所副所长,2012年11月起,牵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一直以来,圣明同志始终恪守“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工作准则,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财产权益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悉心总结,求真务实,兢兢业业,提优服务,科学监管,用实际行动塑造了食药监管队伍的新形象。
“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是他一直牢牢把握的人生准则。他负责的保健食品领域涉及276家,执法人员只有5人。人员少,责任重。为更好完成监管任务,提高监管效率,他十分注重科室同志们的业务素质提高,带领同志们日常学习法律法规、交流执法经验同时,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参加上级局、本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绝不错过每一次学习提高机会。一年中,先后组织科室集体学习和培训21场次,参加唐山市局等各级系统培训19人次。他把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自律,诚信合法经营,作为监管的重要内容,从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入手,全面提高全市保健食品安全经营管理水平。一年多来,他利用幻灯片、视频等电化教学手段,先后组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716人次。
为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更好的履职尽责,圣明同志十分注重监管工作的总结创新。他负责的保健食品监管工作,2011年才开始起步,监管中还存在很多困难,诸如法律支撑不足,至今没有一部专门为保健食品量身定做的法律或法规,早在2009年就拟定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迟迟未出台,小部分危害消费者安全的行为却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处理起来难度大;保健食品的经营模式大多近似药品经营方式,相当一部分保健食品在药店经营,经常有群众误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使用。面对这一全新的监管领域,他积极探索监管方法,转变监管理念,向监管药品的同志虚心学习成熟的管理经验。没有专门的法律可依,他就自己打造称手的执法“武器”,买书籍,找文件,查资料,认真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寻找法律依据;向兄弟单位学习,向上级专家请教,认真梳理保健食品法律法规条文,制作成了手册,建立了相关法律法规电子查询表格,大大提高了保健食品执法威慑力。
在监管实践中,好动脑筋的他,不断总结提炼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破解监督执法难题,提升监管效果。去年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中,他发明了保健食品查假“三步法”即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数据库信息,现场核查保健食品批件内容和产品包装、标示、说明书内容,找出疑点和存在问题;利用保健食品快速筛查试剂,根据产品标示功能现场进行快速筛查,确定是否非法添加化学药品;利用协查协办方式和法定送检措施取证,锁定假冒保健食品,依法快查严办案件。查假“三步法”的发明与运用,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利用这一方法,去年一年,就查处假冒保健食品16个品种,货值3.3万元,保健食品市场得到了净化。为便于企业自身管理和执法部门实时监控,高圣明还借鉴药品实时监控系统经验,联合唐山联通公司,开发制作了“保健食品进销电子实时台账”,推行“一填就有、一查即知、简便易用”的电子式登记台账系统,使保健食品企业废除了繁重的纸质登记,企业能够动态掌握经营的基本情况和保健食品进销存实时数据,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
“在监管中服务,以服务促监管”,是他始终倡导并坚持的理念。在监督对象中,个体经营者居多,其中不乏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甚至是劳教释放人员。这些人员一没技术,二没资金,生活不宽裕,大多又有自卑心理,更需要社会关心。每遇这些人来办事,他总是高看一眼,坚持热情接待,并认真做好记录,给予耐心细致地讲解,帮助解决困难。一次,在巡查过程中,他发现顺喜路一家门店挂着“经营保健食品”的牌子,进店了解得知,该店负责人叫李春伏,从小患有小儿麻痹症,导致下肢残疾。为解决生活困难,想开办一个保健食品店,但尚未进货,也未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审核意见表。他立即向李春伏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提醒他开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表》,然后方可经营,并一一告诉他办理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跑办手续过程中,他亲自登门,从申请材料填写、现场指导,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审核意见表》的发放,以及保健食品的电子登记,全程帮助,全程指导,使他足不出户,便完成了所有报批手续,保健食品店很快步入正轨。对高圣明的热情相帮,李春伏深受感动,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食药监局。
敢于碰硬不怵硬是他的又一个特点。在执法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蛮横不讲理的对象,每每这时,他都会凭着自己的胆识,化为危机,圆满完成任务。一次,他与执法人员在市区新颖路检查,依法查处一家无证保健食品经营店时,店主借着酒劲,到厨房拖了一把菜刀,往桌子上使劲一摔,大声威胁,“高圣明,你要是敢罚我,就把你砍了!” 高圣明毫无惧色,厉声道:“你今天就是把我杀了,你的处罚也免不了!你把我杀了,我成了烈士,可你却成了杀人犯。哪个重、哪个轻你自己掂量掂量吧!”。僵持不下之时,有同事悄悄劝他:“算了吧,我们别吃亏。”他说:“不行,我们走了,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隐患就不能排除,群众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说不定真的会闹出人命来。”看到他的态度坚决,店主的妻子赶忙协调,他抓住机会耐心向她讲解法律法规和利害关系,争取她的理解。最终,在店主妻子的劝说下,店主也承认了错误,自动履行了处罚。
执法过程中,圣明同志更注重执法效果,特别是涉及行政处罚的案件,更加注重执法技巧。他经常告诫科室同志,作为一线执法人员,要明确执法的目的,对违法行为不能一罚了之,要通过处罚使违法者明白其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知道错在哪里,如何纠正。因此,他每查一个案子,都要同经营者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了解经营者的想法,讲解相关知识,使经营者心服口服。一年中,经他查办的保健食品案件25件,行政处罚20余万元,处罚自动履行率为100%,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以宣传促监管”,是高圣明恪守的另一监管准则。为让公众更多的掌握保健食品知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他联合局办公室,抓住食品安全周、全国用药月等每一个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保健食品监管工作成果,及时发布假冒保健食品警示通报,为保障群众安全消费提供服务。一年来,他先后组织参与科普宣传活动6场次,集集中授课2场次,刊登保健食品知识4期,发布消费警示2期,在《河北食安》、人民网等各类载体发表稿件30余篇次。
打铁先要本身硬,只有不贪不占,才能挺直腰杆,执法才有力度。圣明深知这个道理,从事保健食品监督工作,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时常会成为监管企业拉拢的对象。但他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食品监督执法人员,还是作为科室的负责人,从未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过私利,从没有过吃拿卡要的行为,就是企业负责人主动送给他,都会婉言拒绝。他父亲患有糖尿病,有时候回家要顺便给父亲带点药。因为经常去药店检查,药店的人认识他,开始都不肯要钱,但他坚持把钱塞给人家。后来,他干脆自己不露面,托邻居去买。即使自己生病的时候,他也从来不向药店伸手。
这就是高圣明,温文尔雅,对人和谐友善,但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法行为,却毫不含糊,他坚持用自己的智慧与执着,践行着“为民、务实、清廉”的宗旨,落实“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的行动,他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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