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伤人井”隐患应形成常态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3-04-13 13:13:34
阅读:837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鲁千国
连日来,通过热心读者反映和记者寻找,我们已经发现了百余个分布在市区各处的“伤人井”,其中绝大部分能联系到其所属产权单位的“伤人井”,产权单位工作人员都在12小时内进行了修理和安装,但还有部分无法确定产权的“伤人井”未得到解决。我们对于“伤人井”的报道还会持续下去,希望广大市民在见到此类“伤人井”时能够主动设立警示标志,然后拨打所属产权单位电话举报。
市民建议井盖“加保险”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对于“伤人井”的治理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希望能够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对重点地区容易损坏的井盖下面加装安全网,这样一旦井盖丢失或者损坏也可减少伤人的可能。
对此记者采访了唐山市政环卫处设施管理科的刘海涛科长,刘海涛表示,市内的井盖都归各自的产权单位管理,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多个单位各自对自己的井盖进行排查、维护和更换,设施管理科只是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市民提出在井盖下面安装安全网的想法,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希望广大市民群策群力,找到更好的防护措施。
“各个单位都会在自己的井盖上标明所属单位和联系电话,市民发现有老化或者汽车碾压导致的下陷等问题时,可以马上和产权单位进行联系,督促工作人员进行维修和安装。”刘海涛说。
希望建立专门维护队伍
对于井盖上没有标明产权单位或者井盖丢失的情况,在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完全没有头绪,不知道谁会负责,而记者也都要经过一系列的寻访才能找到所属产权单位,有的甚至最终没有找到。对此刘海涛表示平时自己也会接到一些市民的投诉,但是到底归哪家单位管理,还需要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井下的管网是谁的,这样才能找到它的主人。
对于城市井盖分属不同产权单位管理的现象,新浪微博网友“城市井盖管理者”说:一个小小井盖能够看出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在井盖管理混乱,找不到产权情况下,我们应该成立一支专门管理井盖部分的队伍,能够得到统一的管理。而网友“合肥地产武是不生非”则说:现在的井盖往往归属多个部门单位,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甚至很多问题井盖成了无主井盖,而在有的发达国家,地下通道的管理统一归市政,公民发现有井盖丢失,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负责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局行政渎职。正因有了公众无处不在的监督,市政部门才对井盖管理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让放置警示物成为习惯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损坏和丢失的井盖周围并没有放置警示物,大部分市民都是在拨打完举报电话之后就离开了,记者只好自己拿一些树枝和石头作为警示标志。
“当市民发现有破损或者丢失的井盖的时候,首先应该在周围放置警示物。”刘科长表示,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在人流量较多的一侧放置警示牌或者警示桶,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放置砖块或者树枝,这样可以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就像随手捡起一片废纸一样,我们应该养成习惯,在看到‘伤人井’之后就在周围放置一些警示标志,然后再打电话举报。”市民刘女士说。
雨季马上来临,暴雨导致的积水检验着我们这座城市的良心,考验着我们的行动力。全城搜索“伤人井”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我们只是抛砖引玉,希望我们的行动能带动更多市民加入到活动中来,让“伤人井”更少出现,更加及时地消除城市隐患。未来,对于此类事件我们将继续关注,您可以将您随手拍到的“伤人井”发给我们,您也可以随手放置警示标志,相信大家的努力会让这座城市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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