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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3-04-11 08:00:51

阅读:1099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如对公开内容有疑义,请与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花园街689号;办公时间 8:30——17:30 ;联系电话 7638931 ;传真7637704;电子邮箱<a href="mailto:7639710@163.com">7639710@163.com</a>)。<br />     一、基本情况<br />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住房和城乡设建局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及信息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真实。二是加强培训,保证质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及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健全载体,形式多样。在通过“迁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和“中国·迁安”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还开通了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公布了公开咨询电话,多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充实内容,及时更新。根据职能增减对本部门公开的内容及板块进行充实、修改,对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建筑行业办事流程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热、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内容严格把关、及时上传,遇有政策、价格方面的调整,及时更新,切实发挥信息平台应有的作用,为办事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br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br />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迁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上开辟的建设局信息公开专版专栏及 “中国·迁安”迁安市各部门网站下住建局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同时,开通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公布了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br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br />   2012年度及自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历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br />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br />   2012年度及自施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我局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br />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br />     2012年度及自施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本部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br />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br />     201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p> <p> <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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