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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起河北14类重大疾病患者将获救助补偿</h1> 2012-12-10 19:36:29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2-11 08:38:00

阅读:677

  补偿方法包括定额付费、最高限额付费和项目付费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王丽实习生郝少波)明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将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患有14类重大疾病的新农合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救治补偿待遇。

  日前,省卫生厅印发《开展提高肺癌等14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14类病种被纳入试点,实施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市、区)。 定点医疗机构名录将于近期公布,如病人到非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救治补偿。

  -8病种定额付费,患者只付实际费用的30%

  根据该方案,新农合对患有14类重大疾病参合患者,在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医疗救治补偿待遇。其中,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急性心肌梗塞、甲亢、唇腭裂8个病种实行定额付费,医疗费用没有超过定额标准的,新农合按定额的70%补偿,患者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30%付费,超过定额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执行省级收费的医疗机构定额付费标准如下图,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标准应在省级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2%左右;执行县级收费标准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付费标准应在市级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2%左右,具体付费标准由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结合当地实际与医疗机构协商后确定。

  比如,一位肺癌患者在省级医疗机构治疗,肺叶切除术定额付费标准为35000元,实际花费40000元。则,超出定额部分5000元由医疗机构负担。新农合报销标准为,35000元×70%=24500元,个人只需自付35000×30%=10500元。当实际花费为30000元时,新农合报销标准为35000元×70%=24500元,个人自付30000×30%=9000元,盈余3500元归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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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利平 来源:燕赵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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