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 暴力抗法法不容 阻碍公务受严惩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2-05 09: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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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11月28日9时30分,迁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一大队五中队一组在杨柏线木厂口新村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大货车(车牌号为冀BN8***)既未采取蒙盖措施又改型且疑似超限,遂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大货车司机拒不拿出任何证件,拒不开车去超限运输检测站去检测。执法人员只好不断地说服教育,1个小时过去了,仍没有任何效果。 <br />
迁安市公安局公交派出所民警杨立军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队赶到现场并出示警官证,要求司机配合交通执法人员工作。但货车司机及押车妇女(怀抱婴儿)根本不予理睬。反复说服教育无果后,交通执法人员决定依法强制拖车。见货车要被拖走,押车妇女随即将怀里抱的孩子从车窗递出车外,货车司机接过孩子随即放到交通执法车驾驶室,“孩子不要了,车也不要了,我们走。”民警杨立军及出警队员及时拦住二人并决定传唤二人到派出所调查。押车妇女听后急忙跑到民警面前,边辱骂出警队员和交通执法人员,边踢踹办案民警及两名交通执法队员,一民警脸部及左手背被抠伤,出警队员强行将妇女带上警车后,货车司机又冲过来钻进警车车底,抱着车轮不撒手。 <br />
经讯问,货车司机阚**、押车妇女马**系滦县人,其二人行为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经报请迁安市公安局批准,分别给予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冀BN8***大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扣至迁安市平青乐超限运输检测站,待处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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