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低保户每月可享15度免费电量</h1> 2012-12-02 23:26:04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2-03 08:44:50
阅读:1317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物价局了解到,石家庄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的15度免费电量,其对应的电费金额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档电价标准(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含税)计算,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随低保补助一并发放到户。
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向当地市级供电企业提供盖章确认的本月辖区内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纸质汇总表纸质清单,以及对应的电子数据。市级供电企业在当月的30日前,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清册,将免费电量电费汇入民政部门指定的资金账户。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在下月初将免费电量电费随当地城乡低保金和五保供养金一起发放。通过银行发放的,应在存折上注明“电费补贴”字样,以方便受助群众及时掌握电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
免费电量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每度0.52元执行,即每月按照0.52乘以15度免费电量执行,也就是说,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将得到7.8元的免费用电量的补助。该文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今后下发补贴,之前数月没有发的钱将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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