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虚构“高利贷公司”拿了“手续费”就开溜</h1> 2012-11-30 11:33:24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2-01 09:26:49
阅读:1158燕赵都市报记者 郭晓峰
河北省新乐籍男子武某以向他人放高利贷为名,将借贷者引到省会某写字楼内,骗其交纳所谓的“贷款手续费”后便借机开溜。事实上,他所谓的写字楼里自己的公司纯属子虚乌有。11月20日,他利用同样手法在一栋写字楼里,从两名受害人处诈骗现金1万多元,正准备对第三名受害人实施诈骗时,没想到,这个“目标”其实是有备而来的民警。
“贷款”陷阱一天骗两人
田先生今年29岁,准备自己创业,但苦于没有启动资金,便在网上发布信息,寻求10万元贷款。
11月18日,新乐男子武某主动与田先生取得了联系。武某称自己在省会某写字楼开了一家贷款咨询公司,可以向田先生提供无抵押贷款,条件只有一个,就是田先生需要先交1万元手续费。
不需实物抵押就可拿到10万元贷款?一心想创业的田先生听了十分高兴,筹措了1万元钱后,他于11月20日下午按武某所述,前往省会某写字楼找武某的“贷款公司”借贷。
当天下午,田先生在写字楼门口受到了武某的热情接待。进了大楼,武某称自己的公司就在楼上,不过自己现在很忙,有一批贷款马上要放款,没时间好好接待田先生,让田先生先把身份证复印件和1万元手续费交给自己。然后他告诉田先生在原地等待,自己处理完手头的业务就来找他详谈,随后转身离去。
谁知武某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田先生这才想起,自己连武某公司的大门都没进就把钱给了他,显然是受骗了,于是向石家庄桥东公安分局建安刑警中队报了案。
建安刑警中队接到报案后,发现这已经是11月20发生在该写字楼的第二起诈骗案了,两起案件的诈骗手段完全相同,前一起案件受害人被骗走了2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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