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可延长退休年龄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1-28 14:57:17
阅读:183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我省对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意见中规定,企业在与技工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待遇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技师(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分别按大专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水平确定。企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按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对技能精湛、业绩突出、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在调整养老保险金待遇时,退休的高级技师与高级工程师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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