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低保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1-27 09:23:57
阅读:1350日前,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结核病防治门诊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片检查等诊断服务,为医务人员及时发放报病费,为密切接触者检查后发放交通补助,为流动人口和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发放交通补助和营养补贴。
民政部门负责加大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低保,提供医疗救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按规定将结核病患者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支付相关的诊疗费用。
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基层人员的补助标准,在结核病防治工作岗位每满一年补助1000元。(记者杨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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