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迁安信息港
移动端

信息港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H5

WAP端

信息港APP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微信H5

WAP端

首页 > 资讯 > 正文

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低保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1-27 09:23:57

阅读:1350

  日前,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结核病防治门诊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片检查等诊断服务,为医务人员及时发放报病费,为密切接触者检查后发放交通补助,为流动人口和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发放交通补助和营养补贴。

  民政部门负责加大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救助力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纳入低保,提供医疗救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负责按规定将结核病患者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支付相关的诊疗费用。

  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基层人员的补助标准,在结核病防治工作岗位每满一年补助1000元。(记者杨琨)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评论

更多评论

热门资讯

广告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