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暴雨防灾河北将实行预警制 分为四个预警等级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1-15 15:22:20
阅读:1096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城市暴雨灾害防御细则”,将城市暴雨灾害防御分为四个预警等级。城市暴雨预警发布、解除和传播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发布,并决定启动相应的级别。

实行预警制后,有望缓解雨季城市内涝
城市暴雨灾害防御预警
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四十毫米以上。做好管渠出水口、收水口的清淤,检修维护泵站,抢修损坏的市政设施设备。启动排水闸门,关停游乐场、公园游乐设施。
黄色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六十毫米以上。应急抢险队伍和排涝设备到达城市易发积水区,随时服从调动;对城市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城乡接合部的棚户区、危旧房城市低洼地区等进行检查。
建筑施工单位暂停户外作业。城市排水、道桥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对出现的道路桥梁、地下通道积水无法通行的情况,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组织应急排水工作。
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八十毫米以上。建筑施工单位停工,在城市危险路段和危险建筑物附近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打开道路收水井盖、井篦等,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
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二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组织建筑施工单位撤离施工人员,转移施工物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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