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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1-07 09:07:06

阅读:749
<p>    10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可军出席。</p> <p>    会上,市文广新局局长刘海作了《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报告》,介绍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种类,非遗普查、申报、传承、保护,以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发展方向等情况。</p> <p>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科作了《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情况了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领导,做到“组织、规划、人员、经费”四到位;二是广泛宣传,科学规划和建设非遗保护传承中心或基地;三是加大投入,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非遗保护专项基金;四是,挖掘重点,发展非遗文化产业。</p> <p>    郝可军在讲话时指出,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文化工程,责任重大,近年来,我市非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同时也还存在认识不够、力度不大、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今后工作中,希望广大文化工作者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发扬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团结务实,积极进取,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主体,在力争将非遗保护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的同时,多元化筹措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同时,深入挖掘“手工造纸、皮影人制作、贯头山酒酿造、柳编、径布相布”等有价值的重点非遗项目,依法合理传承利用、开发其经济潜力,使非遗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动迁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br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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