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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枪”小伙儿花2300元买把仿真AK-47被警方收缴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1-02 11:34:49

阅读:816

  民警:出售、购买、拥有仿真枪,都是违法的

  昨日(1日)读者来电:市民张某私自网购了一款仿真枪,日前被警方收缴。

  10月28日,桥西分局维明派出所得到线索,辖区某单位一位张姓员工通过互联网购买了一支仿真枪。民警立即找到了张某。

  面对民警的讯问,张某如实交代了其确实通过网络购买了一支仿真枪,并一直存放在其住处的犯罪经过。当日,民警从张某住处的柜子里查获仿真枪一支,弹匣内还有17颗塑料子弹。

  让人意外的是,张某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他说,自己从小就对枪支特别感兴趣,大学毕业后,他对于枪支的喜爱丝毫未减。今年6月下旬,他在互联网上看到一个售卖仿真枪的网站。随后,他和对方取得了联系,最终花费2300元购买了一支AK-47型仿真枪。一周过后,物流公司将货送达,此后一直置于家中。“我购买仿真枪是因为自己特别喜欢枪,购买仿真枪是为了自己玩、收藏,没有其他目的。”张某说。

  民警介绍说,根据相关法律,仿真枪属于管制物品,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通过什么方式出售、购买、拥有仿真枪,都是违法的。目前,该仿真枪已被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记者南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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