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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报名参军 河北省又添优惠政策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1-02 08:35:38

阅读:1086

  昨日(1日),记者获悉,为激发广大应征青年参军热情,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优惠政策,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和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标准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政策,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包括部队的津贴、国家的退役金,地方政府给的优待金和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服役2年的义务兵按全省平均情况来算,按2011年计,一个农村义务兵可以得到51390元,一个城镇义务兵可以得到60910元,一个在校本科大学生义务兵可以得到74336元,一个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义务兵可以得到84910元。

  据了解,适龄青年在服现役期间,可以参加士官选改、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提干)和军队院校招生考试;退役后可以免费参加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适龄青年服现役满12年、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或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后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服现役期间发义务兵津贴。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每月500元、第二年为每月600元。转士官后发工资:下士工资为每月约2300元,中士工资为每月约3000元,上士工资为每月约3800元,四级军士长工资为每月约4500元。根据服役军兵种、地域等因素差异,同等级别士兵的待遇会有一定差别。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农村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发;城镇义务兵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当地年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在校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标准,由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当地政府按照当地同类户口性质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10%计发。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国家按照每人每年4500元的标准发放退役金。

  高校毕业生义务兵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高校在校生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学费资助政策。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记者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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