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起 河北省将试点新农合“出院即报”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0-19 09:23:54
阅读:1005下月起,石家庄市、邯郸市所辖10个县(市)的新农合参保患者,在6所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当天就可结算报销相关费用了。
昨日(10月18日),河北省卫生厅下发通知明确,自今年11月1日起开展新农合“出院即报”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次试点“出院即报”的10个县(市)为藁城市、鹿泉市、邯郸县、磁县、临漳县、魏县、武安市、邱县、曲周县、广平县。这些县(市)的新农合参保患者在河北省人民医院、省儿童医院以及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凭新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结算报销相关费用后,由医院方面先垫付其报销费用。然后,新农合经办机构将在规定时限内向医院拨付垫付的资金。
“这样既方便‘参合’居民到省级医院看病,又降低了报销成本,同时可防范不法分子骗取新农合报销费用。”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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