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零售业22条军规 七成受访者称不了解价格新规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10-09 16:10:28
阅读:725截至昨日(10月08日),被誉为商业零售业“22条军规”的《河北省商业零售行业价格行为管理规定》施行已经半个多月了,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从9月20日起,商家禁用最低价、惊爆价、跳楼价等无从比较或不确切的词语进行广告宣传。
商家的执行情况怎么样?消费者对这个《规定》有多少了解?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在受访的30位消费者中,有21人表示还不了解这个《规定》。
“22条军规”大型商超已上墙
“新品上市,8折优惠”、“促销商品xx折起”这样的宣传用语已经在“22条军规”中被禁。节日期间,记者在石市几家大型零售企业的卖场也没有发现这样的宣传。
石市价监局要求20余家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将《规定》张贴在显著位置,并要求要长期张贴。记者近日走访时看到,在省会多家大型超市、商场入口等处都可看到张贴着的《规定》。
随机调查七成受访者不了解
记者走访中发现,商家都按要求张贴了《规定》,但少有消费者特意停下脚步来详细查看《规定》细则,而超市促销海报却常常能吸引消费者关注的目光。
记者随机采访了30位消费者,仅有9位消费者表示知道此《规定》,但也仅是知道不允许商家使用“惊爆价”等词语,其他详细情况并不了解。“这些规定主要是要规范商家,”一位消费者表示,商家是否能做到,有相关部门去监督,消费者没必要详细了解这些规定。持有同样观点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
回应将通过不同形式宣传
“让商业零售企业张贴《规定》,不仅是为了让零售企业自己提醒自己,也是让消费者了解情况进行监督。”石市价监局局长李阜彬说,我省出台的《规定》使用最简单的语言让消费者去了解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还是应该去了解了解。下一步石市价监局也将通过知识问答等方式向消费者宣传《规定》内容,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今后,食杂店、便利店、超市、专卖店等12类从事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主并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业都要遵守这“22条军规”,石市价监局也将逐步向这12类商业零售企业发放《规定》,并要求其在店内张贴,以方便消费者了解。
“这次主要是针对实体店,今后我们也会在电视销售、网络销售的价格欺诈等领域有所探索。”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赵庆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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