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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查处“霸王条款”等格式合同侵权案144起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9-29 15:34:18

阅读:708

我市查处“霸王条款”等格式合同侵权案144起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杜庆君)自今年3月中旬至今,市工商部门在全市开展的“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初战告捷。截至目前,通过突击检查大型商场和超市、供水、供电、通讯服务、金融服务、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及“霸王条款”的三类格式合同侵权案件144起,结案104起。

  据介绍,在专项行动中,市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消费维权效能建设,维护消费者权益,坚决遏制在消费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增长势头,严厉查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利用合同欺诈、霸王条款严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强化对相关行业内涉及消费者的合同格式条款的日常监管,全市共收集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金融服务、中介服务、房地产交易、装饰装修、物业管理、汽车销售及维修、旅游、运输、餐饮、美容美发、健身以及大型商场和超市等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中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服务单据、商务信函等)和格式合同样本231件,重点整治和查处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三类违法行为。到9月中旬,全市及迁安、遵化、玉田、滦县、滦南、丰润、迁西等县(市)区,均对包括“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方进行了处置,仅市区范围已查处结案三类格式合同侵权案件104起,罚没款共18.4万元。目前查处加重消费者责任案件6起罚款1.4万元,查处免除自身责任案件7起,罚款2.1万元。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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