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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幅上调企业在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9-27 08:10:49

阅读:1159

我市大幅上调企业在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

最低标准由450元提高到1240元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获悉,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市政府研究批准,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唐政办函〔2012〕207号),对市属及市属以下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由最低不得低于每人450元、最高不得超过每人1400元,提高为最低不得低于每人1240元、最高不得超过每人3502元。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崔凯涛。崔凯涛介绍,市属及市属以下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册职工均享受调整后的冬季取暖补贴,新标准从2012年采暖期开始执行。在标准范围内,企业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内部冬季取暖补贴标准及办法。在取暖期内退休的职工,在册期间取暖补贴标准的计算办法为:本单位取暖补贴标准/本地取暖期月数×职工本人取暖期间在册月数。取暖补贴列入企业经营成本。

  这次调整企业在册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是我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项具体举措,将有效解决企业间因经济效益差异而导致职工冬季取暖费用补助参差不齐的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改善企业职工的生活条件。

  据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围绕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及时落实到位。若企业未按新补贴标准执行,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刘珲肖玉宏)

稿源 唐山晚报 编辑 黄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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