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两级法院构建矛盾源头化防机制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9-26 14:24:34
阅读:624坚持能动司法 源头化防纠纷
市两级法院构建矛盾源头化防机制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屈岳、李娜、卢山)“真得感谢法院的诉前调解,让我们纠纷双方既省钱又省时间,不但帮我们解决了过去的费用纠纷,还为以后企业怎么缴费、交多少提供了法律依据。”9月19日,刚刚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立案大厅暨诉讼服务中心出来,成功诉前调解了费用纠纷的某排水公司负责人手拿《污水处理费缴费协议书》如是说。
据该排水公司负责人介绍,某公司由于未向排水公司缴纳相关费用而引起争议,无奈之下双方诉诸法律。到法院后,法官认为此事可以诉前解决,便向双方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使双方和解。“如果该案进入诉讼程序,一年的时间都不够用。”法官介绍说,“通过诉前调解,该案从法院收到诉状到调解成功,用时不到1个月。”
市中级人民法院新立案大厅暨诉讼服务中心于今年6月投入使用后,秉承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诉讼服务理念,深化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能动司法,联动工作,延伸服务,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诉求,多元方式化解纷争,已诉前调解纠纷17件,总标的额1.3亿多元,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
近年来,市两级法院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更新司法观念,以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为抓手,创新诉前调解方式,构建矛盾源头化防机制,将大量纠纷化解在诉前、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我市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0341件,比2008年刚开始实行诉前调解时增长了10倍。今年,市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试点法院。
为保障该机制顺利运行,法院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建立综合调控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为实现三种调节方式的有效衔接,两级法院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各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室,由各镇乡选调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高文字能力、懂法律的机关干部作为民调联络员来法庭值班,负责接待咨询、分流引导、调解纠纷。同时,为方便群众诉讼和及时展开调解,对有诉前调解可能的案件,由法庭及时组织调解,有必要由基层组织协调的,积极与基层组织联系;对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依法由法庭审查立案。
与此同时,为提高诉前调解的效果,全市法院注重整合司法资源,努力实现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挑选农村两委干部、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党员和德高望重、有调节能力的村民作为诉外调解员,发挥他们熟知社情的优势,及时沟通信息,协助做好纠纷化解工作。针对不同案件的性质和案情,主动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调解。注重发挥律师专业特长,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律师座谈会,调动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大力倡导巡回审判工作,各派出法庭都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定期到巡回审判点调解案件,并坚持与辖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与指导民调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法制宣传相结合,主动邀请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参加,坚持以案讲法,发挥其调解优势,促成纠纷调解解决。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相关推荐
最新进展来了!迁安南部片区,投资7个亿!
广告推送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