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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凌晨2时至5时七座以上长途客车禁行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9-26 09:05:25

阅读:1025

10月1日起凌晨2时至5时通行我省公路七座以上长途客车禁止运行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瑞柱、卢山)自10月1日起,通行我省公路的七座以上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应当停止运行的客运车辆,要提前进入所在客运企业确定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停车场等安全场所休息。

  与此同时,公路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严禁夜间通行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客运驾驶人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公路客运车辆,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

  对违反客运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交通参与者和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劝阻和举报,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公安举报电话:110、122 ;高速交警:12122;交通举报电话:0311-87043094;安监举报电话:0311-12350。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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