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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出台意见 严查破坏“两个环境”职务犯罪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9-11 08:30:57

阅读:605

  记者9月10日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为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促使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能,积极为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了严肃查办破坏“两个环境”的职务犯罪的措施。一是依法查办破坏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管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涉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土地审批、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企业注册、税收监管等行政管理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案件,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加大查办发生在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的力度。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和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二是依法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执法领域易发多发、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或占用土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和环境监管、食品监管失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渎职导致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案件,以及为破坏生态环境的企业和个人充当“保护伞”、帮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的案件。

  指导意见还就打击刑事犯罪、加强法律监督、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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