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 资讯 > 正文 迁安市国税局严管停歇业、注销及走失个体户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8-31 11:41:09 阅读:804 <p> 一是纳税人一旦被批准停歇业或注销,及时在规定时限内收回其在停业前已领购的发票,缴清税款,收回发票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走失户及时做发票流失处理。二是在办税服务厅、所辖分局的公开栏及集市贸易中心将每月停歇业户、注销及走失户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对申请停歇业个体经营户实施严格审核,加强对停歇业户、注销业户的实地巡查,并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监督,避免纳税人利用假停业、假注销方式偷逃税款。<br /> </p> <p> </p>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评论 更多评论 相关推荐 市民注意!迁安这个商场停车收费标准即将调整! · · 2025-06-30 09:03:49 社会 1401阅读 · 0评论 最新进展来了!迁安南部片区,投资7个亿! · · 2025-06-30 09:00:05 社会 1263阅读 · 0评论 施工4个月,平青大线迁安城区段将全幅断交? · · 2025-07-04 08:44:22 社会 1194阅读 · 0评论 90天,2839600元!迁安这个小村庄将有变化! · · 2025-07-04 08:41:31 社会 999阅读 · 0评论 热门资讯 广告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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