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关于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4-20 0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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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 迁安信息港消息</strong> 为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迁安市交通运输局向迁安市物价局提出了《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请示》,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的授权,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迁安市物价局决定对迁安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进行听证,以倾听各方面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市拟定于2012年5月下旬召开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参加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方法公告如下:<br />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参会名额:<br />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23 人,其中消费者参加9 人,经营者参加4 人,利益相关方参加3 人,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人员参加 7人,。听证会设旁听人员2人。听证会设新闻媒体1人。<br />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具备的条件<br />
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权,年龄18周岁以上,了解迁安市出租汽车市场基本情况,有一定调查研究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按时参加听证会,自觉履行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众事业,客观公正,身体健康。<br />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br />
1、消费者参加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如名额未满,迁安市物价局委托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br />
2、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参加人员由迁安市物价局委托迁安市交通运输局推荐产生。<br />
3、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及其他人员由迁安市物价局聘请。<br />
4、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br />
5、新闻媒体采访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br />
四、有关要求:旁听人员请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br />
五、具体报名方法<br />
1、报名时间:2012年4 月18日至2012年4 月 19日.报名表从迁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领取,也可从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听证会公告附件)。<br />
2、报名方法:<br />
消费者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A4 纸一份)和填写好的报名表于2012年4 月18日至2012 年 4月19 日到迁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报名。<br />
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组织或聘请组织征求被推荐人意见,同意后填写报名表,于2012 年4 月19 日送迁安市物价局后确定。<br />
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A4纸一份)和填写好的报名表于2012 年4月18 日至2012 年4 月19 日到迁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报名。<br />
新闻媒体将采访记者的记者证复印件(A4纸一份)和填写好的报名表于2012年4 月18 日至2012 年4 月19 日到迁安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报名。<br />
联系人:崔佳山<br />
联系电话:7604292 13363205761<br />
附件:报名表 <br />
迁安市物价局<br />
2012年4月16日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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