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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零时起外埠进京车辆须遵守临时管控措施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2-03-02 20:53:53

阅读:1124

2月28日零时起外埠进京车辆应遵守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瑞柱、卢山)自2月28日零时起至3月17日24时,对外埠进京车辆将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1  禁止外埠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普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外埠载货汽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为北京市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外埠载货汽车,在办理“进京证”后,准许每天零时至6时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2  外埠机动车需进入北京市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持驾驶员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证、交强险凭证和环保标志,并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后,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客车”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进京货运”通行证有效期为3天。持“进京证”外埠机动车仍需严格遵守日常和“两会”期间各项交通管制措施。

  3  运送肉蛋菜奶等鲜活产品的货运车辆,按“绿色通道”有关管理规定执行。运送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的车辆,经核实后予以照顾放行。

  4  进京执行任务的外埠警车、救护车不受上述临时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稿源 唐山劳动日报 编辑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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