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成为国家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7:24:56
阅读:1685迁安信息港消息: 近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迁安市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市)。
今年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开局之年,从7月1日开始在全国各个试点县(市)正式启动和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人每月55元,地方财政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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