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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加强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7:22:26

阅读:2362

    迁安信息港消息:按照《迁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对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员进行了体检,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机制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办法。

    第一,严格慢性病人员准入制度,申报慢性病人员首先要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要经慢性病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符合慢性病条件的人员进行7天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慢性病手册。

    第二,为便于管理慢性病人员购药行为,规定慢性病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定点药店或诊所购药。

    第三,规定各种慢性病病种的购药范围,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用药,并且主治该种慢性病的甲、乙类药给予报销,给每位慢性病人员发购药范围及药品名称一份。

    第四,规定购药数量及限额,一般情况下每位慢性病人员一次购药量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的除不予报销外,同时扣减该定点单位保证金。

    第五,规定所有慢性病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检查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规定门诊医疗费网络报销,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相同,个人账户要首先为零,如有余额在报销时给予扣除,并发给每位慢性病人员门诊医疗费报销须知一份。

    第七,规定各定点单位对慢性人员购药情况及时输入慢性病医保网络,凡不输入慢性病医保网络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八,对门诊慢性病上传的购药信息医审员坚持每天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通过严格慢性病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既减轻了慢性病人员的经济负担又确保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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