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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火化率100% 已故居民火化不花钱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7:03:58

阅读:2071

据迁安信息港通讯员消息:
 

8月31日下午,河北省迁安市市民王印军93岁的老母亲遗体在市殡仪馆火化。火化费、运尸费、消毒费、一次性卫生纸棺和骨灰盒五项丧葬服务费用,他自己一分没掏,全部由市财政买单。王印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真的很感谢政府!这本该是我们做儿女的要尽的责任,如今政府都替我们包了。”

如今在河北省迁安市,不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已成现实,而且人去世后都能享受公费火化。据悉,这项免收五项丧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政策自2007年5月实施至今,迁安市火化率一直保持100%,市财政为此共支出火化补助费用914.176万元。

据了解,全国大部分殡仪馆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个别地区甚至还对外承包经营,单位的性质和运行模式决定了其具有盈利性质。殡葬服务收费高、服务差,已成为社会公众诟病的焦点问题,迁安也不例外。

为此,迁安市决定,由市财政负担本市辖区内死亡人口丧葬费用,并将其列为2007年26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在迁安市政府2007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07年市政府为群众办的26件实事的通知》中,第22项明确规定:“免除农村和城镇家庭死亡人口火化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从2007年5月起,迁安市率先在河北省全面免除五项丧葬服务费用。市财政负担的五项费用包括:火化费220元,、接运遗体费220元、消毒费20元、对丧主收取的一次性卫生纸棺和骨灰盒的费用实行最低减免每项90元。死者家属,凭乡镇民政办、居民委员会证明,即可享受免除这五项丧葬服务费用。

迁安市财政将这些费用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2007年,财政支出火化补助费用272万元,2008年270万元,2009年282.34万元。从2007年5月到2010年7月止,迁安市共火化遗体14284具,减免丧主费用914.176万元。

今年3月,迁安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先行地区;今年6月初,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财政投入的迁安市殡葬管理所骨灰寄存架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骨灰盒寄存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年8月,该市投资200余万元,对原有火化炉进行改造,新购置了2座节能环保型高档火化炉,实现了人体火化污染零排放。“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迁安殡葬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国家民政部的充分肯定。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迁安市民政局局长张金铭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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