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健康有序地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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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民居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各地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真正把好事办好。”—————省委书记张云川在邢台市宁晋县调研时关于农村新民居建设的讲话,既指明了新民居建设的重要地位,也指出了推进这项工作应遵循的原则。认真领会并贯彻落实好讲话精神,对于深化认识、规范运作、健康有序地推进新民居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能否有一个正确的建设思路至关重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真正把好事办好—————这是我们在推进新民居建设进程中应当时刻把握的重要原则。把握好这样的原则,才能确保思路不走偏、工作不跑调。当前,规范有序推进新民居建设,真正把好事办好,应当重点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整体谋划与示范带动的关系。推进新民居建设需要整体谋划、全盘部署,由于各地基础条件、发展水平不同,新民居建设不可能做到齐步走。健康有序地推进新民居建设,必须通过实施新民居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推进、有序推进,坚决防止大轰大嗡、一哄而上。选村布点要突出经济发展快、收入水平高的沿城、沿路、沿产业集聚区、沿国家重点项目、沿景点地区。
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新民居建设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和投入,但建设新民居终究是建设农民自己的家园,农民群众是直接受益者和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要用好政策、好典型、好措施调动农民建设新民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统筹推进与因地制宜的关系。推进新民居建设离不开统筹推进,但具体到各地,还应当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迁则迁,要突出村庄特色,适应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需要,做到现代民居与燕赵民居传统风貌的有机结合,切忌“千村一面”和照抄照搬。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同的发展路子,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
市场运作与保护农民利益的关系。采用市场化运作,吸引市场资本参与新民居建设,是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重要渠道。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要格外注意保护农民利益。要围绕保耕地红线、维护农民权益,严格落实土地政策,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在涉及拆迁、补偿、征地、产权调整等一系列问题上,要严防违规操作损害群众利益,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新民居建设成效的最终标准,让新民居建设成为让农民得实惠的民生工程。
改变面貌与发展产业的关系。改变农村面貌是新民居建设的直接目的,但新民居建设又不是简单的拆拆建建,而是带动产业发展的有力举措。推进新民居建设必须以产业为支撑、农民增收为保障,不断强化新民居建设的内在动力。要结合新民居建设,完善村庄功能分区,选好特色产业,培植龙头企业,壮大产业规模,优化县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这项工作,最为重要的是坚持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健康有序地推进新民居建设,促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能走出一条符合河北实际的新农村建设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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