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维权为民生——2009年市工商局消保维权纪实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12-31 07:02:11
阅读:1999迁安信息港消息:2009年,市工商局心系民生,把握关键,科学监管,多措并举,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为己任,强化“12315”及“一会两站”建设,狠抓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商品质量检测效能,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消保维权工作,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赞誉。
畅通“12315”申诉举报网络,擦亮维权“窗口”
市工商局将“12315”作为想民、爱民、为民的桥梁纽带,不断加固延伸、推广深化,将“12315”作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强有力手段抓紧抓实、抓出实效,将其作为监测市场、发现案源、联系群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平台,积极做好受理、分派、回访等工作。通过工作人员素质教育、业务培训以及服务承诺、时限办结、案件查处、信息沟通等制度的强化落实,努力提高申诉举报受理调解效能,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做到了上下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保证了维权“窗口”的洁净透明,达到了通过“12315”信息平台保权益、促和谐、树形象的目的。
2009年9月25日,78岁的首钢迁安矿业公司退休工人李先生来到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投诉,拿着已掰开的玉米饼十分气愤地说:“我今天从滨河村市场某主食店买了4块玉米饼,回家后掰开其中一块食用,发现里面竟有一个布条状的东西,仔细辨别看出是半截面粉袋口上的合格证,这样的食品如何食用?”“12315”工作人员立即受理、调查、处理,不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之规定为李先生退回了购买玉米饼款2元,而且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经营者处以了2000元罚款。“消费维权无小事”。一年来,该局就是这样,把“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的诸如此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桩桩件件申诉、举报案件,全都当成不容含糊的大事情去认真对待、认真处理,全年共接待消费者咨询4500人次,受理申诉410件、举报240件,申诉办结率、申诉调解成功率均达100%,申诉转立案率61%,举报立案率72%,申诉超时反馈率、申诉处理存在问题率、举报超时反馈率、举报处理单存在问题率均为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不折不扣地为百姓做了大量实事。
突出宣传教育,强化自身的履职能力,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工作中,市工商局以普法宣传为手段,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法制宣传日,进行大规模商品知识、消费维权知识普法宣传,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的关注,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努力提高经营者的经营素质、职业道德;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劣能力和维权水平,使他们自觉自愿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通过开展送法进市场、进商店、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并借助“一会两站”这个平台进农村,形成了宣传的广泛性、深入性。2009年3月15日,该局在市文化广场举办了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通过展示维权成果,宣传“双信”企业,曝光“问题”企业、“问题”商品,对消费者和媒体关注的重点行业以及典型维权案例进行维权点评分析,大造舆论氛围,达到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敦促经营者守法经营的目的。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7万份,广播、电视、报纸专题报道40期,受教育群众达9万人。
突出商品质量监管,树立执法权威,确保消保维权职能到位
2009年,市工商局以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抓手,加大监管力度、案件查办力度,以案示警,以案促规,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在实施网格化日常监管的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及节日、季节性时期消费特点,适时组织开展大规模商品质量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行为,做到了认真检查,广辟案源,发现问题,及时查处。2009年6月,针对“利民”食品在迁安市有假冒商品鱼目混珠等实际情况,该局邀请天津市利民调料有限公司4名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对市场上经销的“利民”牌食醋、辣酱质量进行突击检查,查扣假冒、仿冒“利民”美味白醋51公斤、蒜蓉辣酱2件(120袋);2009年11月,该局与泸州老窖酒厂一起对迁安市销售的系列泸州老窖白酒质量进行检查,查获假酒8件。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推动了消保维权工作的纵深开展,沉重打击了不法分子,净化了市场环境,全年共查处消保案件35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实施科学检测,提升监管效能,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市工商局在监管工作中不断融入科技含量,充分发挥快速检测手段,监督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2009年2月,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投资60万元筹建了一个固定食品安全检测室和一个流动食品安全检测室(移动检测车),对上市食品实施不间断检测,并免费为消费者提供检测服务,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2009年,共送检289个批次,快速检测4100个批次,下架不合格商品2.2吨;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全部做了退市处理,转立案46件;为群众提供免费检测260批次。实现了对流通领域食品检测的全覆盖,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经营行为,制止侵权行为
市工商局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出发,在贴近消费者生活、较为热点的行业监管思路、监管方法上不断创新改进,千方百计维护消费者权益。一是出台了《销货凭证》,规范食品批发行业自律行为。该局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迁安市推行使用制式统一的《销货凭证》,规范批发商、食品加工行业在批发销售食品时逐项如实填写,并在《销货凭证》上加盖印章,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破解了食品经营者自律制度规范难的问题。二是出台了食品经营户办照前提示制度,未雨绸缪,事前监督。自2009年1月开始,该局对辖区内申办营业执照的食品经营户实行办照前提示制度,在办照前向申办人发放《食品经营户提示单》,提示其登记核准后,必须制作安装规格统一的食品信息公示栏,必须严格执行进销货台账制度,做到先提示后颁照,使食品经营户从办理营业执照开始,就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全年累计发放宣传材料5800份,规范食品经营户2600户。三是出台了“一证一单”制度,规范民用品维修业经营行为。2009年5月,该局在迁安市2876户民用品维修业中开始使用“一证一单”,即《民用品维修凭证》、《民用品维修修复单》,督促维修户承接维修业务时向送修者开具收到凭证,修复后使用《民用品维修修复单》,以书面形式向送修者告知故障及其原因、更换的零配件、收费数额、保证期限和其他有关事项,履行经营者的义务,以此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对经营者的监督权,也为工商机关监管提供了有效的切入点,有效规范了维修行业经营行为。2009年,该局收到镜匾6块、锦旗3面,消费者通过新闻媒体表扬13次。
推进“一会两站”建设进程,促进其作用发挥
2009年,市工商局在发挥“一会两站”实效上下功夫,转变机制,完善措施,为“一会两站”注入活力、激发动力,确保消费维权应有作用真正得以发挥,使消费者在“家门口”投诉维权的愿望真正得以落实。一是强化“一会两站”人员素质。2009年该局对“一会两站”千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轮训,采取深入浅出、以案说法的方式,系统地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重要商品的基本常识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调处有关知识,拓宽了工作人员调解纠纷的思路方法,增强了他们为广大农民维权的信心。二是整章建制,确保“一会两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09年年初,制定了系列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流程,同时完善了考核标准、工作职责和相关制度,使“一会两站”工作有章可循,得以巩固和提高。三是大力推进“一会两站”延伸工作,“一会两站”“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商场、进社区)工作成效显著,目前白羊峪等旅游景点、市区大型商场超市均成立了“两站”。2009年,“一会两站”共接待消费者咨询1.2万人次,受理各类投诉16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2万元,有效维护了迁安市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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